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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古人考核官吏的首要标准

来源: 学习时报 2021年05月24日

  廉字的本义是堂之侧边、棱也,引申为直也,即正直。廉也被解释为清也,洁也,即清廉,因此一个官员不贪、不受、不苟取也被称为廉吏。廉还被解释为俭也,省也,节也,即节俭。这是“廉”为人熟知的含义。此外,还有两个鲜为人知的含义,一是谨也,自检也,自检敛,即谨慎的意思;一是察也,视也,察举,即视察的意思。可见,“廉”不仅是指清廉、廉洁,还包括了与清正廉洁这一品德相关的一系列品德。


  古代对官员的考核,是以廉为根本对官员的品德和能力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周礼》是一部通过官制体系展示治国思想的百科全书,记载了上至国家大典、下至百姓生活的周代职官制度。在《周礼·天官冢宰·小宰》记载:“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汉代郑康成注解曰:“听,平治也。平治官府之计有六事。弊,断也。既断以六事,又以廉为本。”意思是说,整治政府事务的方法有6件事,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通过这6件事来评判官员,而这6件事都是以廉为本。


  根据郑康成的注解,善谓“善其事,有辞誉也”,做事尽职尽责,尽善尽美,在百姓之中享有赞誉。能谓“政令行也”,有能力,能推行政令,把任务完成好。敬谓“不解于位也”,敬,警也,恒自肃警,即时刻保持自我警觉,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不懈怠。正谓“行无倾邪也”,即行为正直,能行中道,没有邪曲不正的行为。法谓“守法不失也”,不仅守法,依法而行,而且执法没有错失,既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辨谓“辨然不疑惑也”,能够分辨是非善恶美丑,能决断没有疑惑。可见,古人对“廉”的要求不仅仅是不贪污受贿,不违法乱纪,而是有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工作要干出怎样的效果(善、能),以怎样的态度干(敬、正),以及怎样干(法、辨),也就是态度、方法和成效。而这6个方面,都是以廉为本。“六廉”这种完整的考核体系在要求官员必须廉洁正直的前提下,还要有所作为,这不仅确保了官场清廉的风气,还杜绝了以不贪为名而不作为现象。


  南宋吕本中在《官箴》开篇讲道:“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当官的法则只有三条,即清廉、谨慎、勤勉,只要守住这三条,就可以保禄位、远耻辱,既能得到上司的赏识,也可得到下属的拥戴。因此,“清、慎、勤”这三字的为官之道,被后人称为“千古不可易”。康熙皇帝曾御笔亲书这三个大字并刻石宣传,训示百官,以“清、慎、勤”考核官吏。从这里看出,“廉”始终是古人考核官吏的首要标准。

聂菲璘
编辑 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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