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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法院猴场法庭:多元解纷驶入“快车道”

来源: 2024年11月06日

  “今年来,猴场法庭通过进村入户走访联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80余件,使相当部分矛盾纠纷未演变转化为诉讼案件,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近日,在记者采访中,瓮安县人民法院猴场法庭相关负责人介绍。

  

  瓮安县人民法院猴场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基层实际,积极打造调解工作品牌——“安心调”,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探索总结“124”工作模式,形成社会治理新格局。

  

  实施“一核引领”

  

  瓮安县人民法院猴场法庭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发挥“猴场会议”红色资源作用,创建“红色古邑法耀征程”党建品牌,将红色基因与法庭文化相融合,助推辖区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沟通协作机制,组建党员志愿团队,将党建+审判、党建+培训、党建+法治夜校融为一体,以党建推动诉前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今年来,猴场法庭开展人民调解员、治安调解员、信贷员培训10余次,法治夜校8次,与其他单位开展联合党建活动2次,广泛宣传了多元解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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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双轮驱动”

  

  猴场法庭干警全员包保辖区村居,在村一级设立法官工作站点,将非诉纠纷解决力量下沉至村组,不定期到村居开展实地走访、政策宣讲、法治宣传,通过入户走访、邻里观察、劝导探听、司法调解等方式,参与前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掌握纠纷萌芽和发展情况,做好疏导劝解,防止演变升级,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同时,猴场法庭积极建立沟通协作,强化外部联动,争取多方力量组成“法官+N”的两级解纷网格,推动矛盾纠纷联动调处,镇一级由政法委员、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等组建解纷团队,村一级由法庭干警、诉讼服务联络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联户长、村干部等组建解纷团队。充分利用村居干部、网格员、联户长“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由N类人员作为前哨,充当法官的“眼睛”和“耳朵”,产生矛盾纠纷后先由村级开展调解,调解不成再由镇级组织调解,努力将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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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牢“四项结合”

  

  “综合调+特邀调”形成调解合力。猴场法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各自优势,对于诉至法院的案件,委派物调委、金调委、婚调委、村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调解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法庭指导并参与调解业务,各部门之间形成解纷合力,多措并举,多“调”并“行”,互为补充,实现“1+1>2”的效果。同时,选任专业能力强、社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特邀调解员常驻法庭调解室办公,对于委派调解失败的案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派特邀调解员再次组织调解,实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对于调解不能的,发挥诉讼垫后的作用,及时予以登记立案,转入诉讼程序。

  

  “现场调+网上调”破解距离难题。异地是普遍存在的调解难问题,按传统的调解方式不易开展调解工作,也无法签署调解协议,不能及时固定双方权利义务,限制了调解工作的推进。猴场法庭广泛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通过“互联网+司法”有效地解决了“距离”难题,实现异地远程视频调解、网上签字,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切实减轻当事人“调”累。

  

  “委派调+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人民调解协议能否赋予执行力一直是影响当事人诉前调解意愿的关键因素,猴场法庭不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在各种场合大力宣传司法确认的优势和不收费等特点,将司法确认申请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模板提供给调解组织,在签署人民调解协议的同时签署相关司法确认文书,避免部门之间来回跑带来的不便,以便第一时间锁定调解协议,及时固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赋予强制执行力,赢得了人民群众对诉前调解的信任和支持,为多元解纷按下“加速键”,驶入解纷“快车道”。

  

  “诉前保全+督促履行”消除后顾之忧。诉前调解过程中,鼓励、引导原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通过财产保全倒逼被告主动“现身”寻求调解,以保促调,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对于延期履行的,主动跟踪督促尽快履行,诉源治理与执源治理统筹推进,即使进入执行程序的亦通过前期的财产保全能够尽可能执行到位,切实从诉前、诉中、诉后打消当事人的顾虑。今年来,诉前调解案件481件,办理财产保全5件,调解成功204件,使约40%的案件在诉外得到化解,并督促履行50余件,主动履行到位金额约3.5万余元。

  

  猴场法庭将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综合运用好先进司法理念,准确把握人民法庭的政治性和便民性,切实做好“小阵地”与“大格局”相统一,司法办案和基层治理相统一,持续推进更高质量的“枫桥式”法庭建设。

李潇
编辑 何琴
调解;法庭;党建;调解工作;人民法院;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司法确认;瓮安县;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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