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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法院积极开展“贵在执行”—“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首日执结案件105件

来源: 2024年10月24日

  “我宣布,全省人民法院‘贵在执行’—‘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现在开始。”10月21日10时,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浩发出行动指令,全省人民法院“贵在执行”—“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正式启动。作为参与此次专项执行行动的基层法院,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全体执行人员闻令而动,按照工作安排,分组前往多个执行现场,迅速投入到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中。


  据了解,此次专项执行行动重点是对5万元以下的涉民生小标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攻坚,最大限度推动案件执行到位,以执行力度守护民生“温度”。


  当天9时多,南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整齐列队、集结待命。行动指令下达后,各组执行人员按照工作安排,分赴多个执行现场,实施拘留、腾房、搜查等强制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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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整齐列队、集结待命,准备分赴执行现场。 通讯员 周婧 摄


  “法官,我能不能跟你们一起到法院去聊?你们穿着制服,左邻右舍都是熟人,看到了还以为我犯了多大的事,传出去怕影响不好。”在南明区二戈寨冬青路某小区,被执行人潘某打开房门,看见找上门来的法院干警先是一愣,在弄清来意后潘某对法官说出了自己的请求。


  “之前一直联系不上你本人,所以我们才不得不上门找你。你放心,只要你积极配合工作,我们会尽量减小此次行动对你的影响。”带队的执行法官孔璞对潘某说,随后他让一名身着便衣的执行人员留下等着潘某一起下楼,他则带着其他执行人员先行离开。


  据孔璞介绍,潘某与胡某某民间借贷一案,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被执行人潘某应偿还申请执行人胡某某借款28800元及相应利息。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潘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潘某表示愿意每月支付3000元直至全部欠款付清,但申请执行人胡某某表示被执行人态度恶劣,不同意其还款方案。后经法院多次给申请执行人做工作,其表示可再次与潘某协商还款事宜。但之后多次联系潘某却一直联系不上,所以才上门找人。


  “我不还这个钱,我怀疑我借的是高利贷。”在南明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潘某如此说。


  “是不是高利贷我们马上核实相关账目,但是借钱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你借了钱,本金你总该要还的吧?这是生效法律文书,上面写得清清楚楚。”面对潘某的疑惑,承办法官一边释法明理,一边通知申请执行人到庭核对相关账目。在查清涉案款项并非高利贷后,承办法官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再次耐心释法明理,最终申请执行人作出适当让步,被执行人潘某随即筹款,一次性清偿了所欠款项。


  同样的一幕还出现在被执行人高某红家门口,“对方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我们今天是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上写的条款来执行,希望您能积极配合。”执行人员拿出盖着红章的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说。


  此前,59岁的高某红与亲妹妹高某琼因琐事发生抓打,高某琼受伤并将高某红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高某红赔偿高某琼医疗费等损失500元。判决生效后,高某红一直未进行赔偿,高某琼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联系高某红,但其不仅不愿意履行生效判决,还态度恶劣,无视司法权威,甚至辱骂执法人员。


  当天上午,承办人员来到高某红住处,与被执行人沟通,讲明利害关系,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考虑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为亲兄妹,法官还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下,高某红态度缓和了许多,表示愿意赔偿300元,申请人也同意被执行人赔偿后本案执行完毕。


  据南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黄小春介绍,为确保专项执行行动取得实效,行动前,南明区人民法院根据小标的案件的特点,认真分析研判案件,制定了严密的行动方案。专项执行行动启动当天,南明区人民法院出动警力43人次,冻结金额485万元,扣划金额89.6万元,查封房产、土地2859平方米,查封/扣押车辆60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人,拘传2人次,发放款项、以物抵债等到位总额121.8万元,执结案件105件。


  民生无小案,小案惠民生。一直以来,南明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如我在执”的理念,用“小标的”服务“大民生”,在切实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刚柔并济,以高压态势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付,不断提高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杨情丽 王筱迪
编辑 何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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