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就要离婚,谁都别劝我!”不久前,在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中和人民法庭的家事调解室,原告陆女士激动地向法官痛诉自己对婚姻的不满和失望。陆某与潘某依照当地风俗成亲后,陆某加入了镇上的“水族马尾绣协会”,又常常外出参加展演活动,造成了丈夫潘某的心理不平衡,采取过激行为威胁她,于是,不堪忍受的陆某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
“家庭纠纷中,因为立场不同,思想观念差异大,或是双方的法律意识、文化水平不同等矛盾是调解中绕不开的难题。”该案承办法官表示,如果直接判决,势必会对水族习俗和传统观念造成冲突,最后邀请村委会、寨老以及“绣娘调解员”组织男女双方家族到场调解,最终,两人和好回家,一桩因旧习俗引发的家庭纷争得以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黔南州两级法院念好“制、治、智”三字诀,有效防范化解婚恋纠纷,以“小家”和睦促“大家”和谐。今年1至4月,全州法院受理婚恋纠纷案件同比下降23.43%,婚恋纠纷诉源治理初见成效。
夯实“制”度保障
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元,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如何筑牢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基石,黔南州两级法院积极转变工作理念,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先后顶层设计,制定下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纠纷诉讼程序流程指引(试行)》。
制定审理离婚纠纷诉讼程序流程指引关键在离婚案件立案前,为促使当事人约束情绪、理性诉讼,帮助当事人修复情感、维护婚姻,对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在征得同意后,参照民法典对登记离婚适用三十天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与民政部门同步登记计算冷静期,冷静期满后对坚持离婚的,引导当事人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不同意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及时转立案。
同时,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还与州司法局、民政局、妇联建立《婚姻家庭辅导3+1服务协调工作机制》《婚姻家事纠纷定期会商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协同解纷渠道。
今年1月至4月,黔南州民政部门收到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1705件,全州法院收到诉前调解冷静期内自愿撤回起诉182件,诉前调解和好撤回起诉196件。
激活“治”理效能
“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的关键在于多元化解、预防矛盾、强化源头预防和调解。”据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法官介绍,在以自治为基础,防范纠纷成讼的前提下,结合地方特色开展乡贤调解,吸纳民族地区威望较高的“水书先生”、寨老等,作为人民调解力量参与纠纷调处;邀请非遗马尾绣传承人成立“绣娘调解室”,并与女法官、司法所女干部等共建“水乡巾帼调解队伍”,法礼共治化解婚恋纠纷。2023年以来,“水书先生”、绣娘调解室、水乡巾帼调解队共调解案件250件,调解成功140件。
法治保障维护稳定和谐。大力培养精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法官,打造“水语法庭”“苗语法庭”“布依语法庭”。织密司法裁判“兜底网”,对经过网格员、联户长初次调解,综治中心二次调解未成功,但经研判仍有调解可能的案件,运用专业优势再次组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的立即转立案依法作出裁判。今年1至4月,全州法院诉前委派调解不成功,法院立案前再次调解和好的案件141件,诉中调解及撤诉1183件。
德治教化涵养新风正气。深入村寨对涉彩礼纠纷等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调解478次,以案释法推动形成倡导“婚事新办”“邻里和睦”等文明乡风的社会氛围。联合当地妇联、社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在易地移民社区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2023年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08次,评选最美家庭17户,促进明礼向善、家风和谐。发放《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婚约彩礼典型案例》手边书3900余本,开展“法律院坝会”57余次,彩礼类、子女抚养等纠纷明显减少。
发挥“智”慧优势
实现域内全覆盖。推进人民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做到基层解纷力量全覆盖,实现纠纷预警、分流、化解、调解、司法确认、进展跟踪、结果反馈、指导督办等全流程在线办理,节约解纷成本,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2023年以来,全州法院人民调解平台共引进调解组织962个,通过平台委派调解离婚纠纷5631件,调解成功当事人和解、申请撤诉等3774件,调解成功率达67.02%。
画好跨域延长线。开展异地解纷,把多元化解婚恋矛盾纠纷服务延伸到省外,为务工群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其中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会同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挂牌成立驻江苏省常州家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设置家事纠纷调解专线,选聘5名驻常州农民企业家作为调解员开展线上调解工作,对调解不成需要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及时衔接引流至微法院在线平台办理登记立案、线上开庭、线上送达等诉讼程序事项,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023年以来,微法院在线平台累计为三都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760余次,调处矛盾纠纷16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