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起劳务合同纠纷仅一天时间就在惠水县人民法院断杉人民法庭得到成功化解,20位民工师傅的辛苦钱顺利讨回。这是今年该法庭探索创新“同类案件打包集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新模式以来的一个成功实践范例,此举为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了彰显惠水特色的新鲜血液。
针对法庭辖区劳务合同纠纷易发、多发、频发的状况,今年新年伊始,断杉法庭立案受理原告朱某海等五人与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张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时,就结合本法庭以往受理的劳务纠纷案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筹划如何将同类案件纳入诉源治理轨道,有机融入法庭辖区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并探索建立“同类案件打包集约化解”新工作模式,优质高效地将此类社会矛盾纠纷成功化解于诉前,化解于萌芽阶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真正做到社会矛盾纠纷“不出户、不出村、不出乡镇”。此后,朱某海案在开庭审理中成功当庭调解,为同类案件提供了一个优质“样板”,该法庭以此案作为示范性案例进行总结,并通过调解员培训、宣传等途径进行推广,最终形成劳务类纠纷调解指导范例。
通过培训进行示范性案例宣传推广
当日,断杉法庭辖区内断杉镇司法所的法律工作者将近期登记的杨某举诉贵州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20起劳务合同纠纷移送至法庭,法庭审查后立即通过人民调解平台进行分流推送,在涉诉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法庭干警手机视频调解以及法庭通过裁定进行司法确认保障的共同协作下,当天从9时到19时,持续近十个小时的“鏖战”后,20起类案成功化解,以约定限期付款的方式,20位民工师傅“足不出户”地顺利“讨回”自己的辛苦钱。
断杉法庭通过大胆探索创新,初步形成“以司法联络点、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所、司法所、镇综治中心等基层单位造册登记为输入口,以法庭审查推送为分流器,以示范性裁判样板为指引,法律援助律师助阵,涉诉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唱戏,干警视频调解助力,法庭司法确认保障”的流水线式“同类案件打包集约化解”的新举措是人民法院“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如我在诉”工作理念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整合凝聚了司法联络点(法庭在辖区每个行政村均有设置)、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所、司法所、镇综治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庭等基层单位解纷平台效能,统筹汇拢了村干部(司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基层干部、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律师、法庭干警等解纷队伍力量,充分体现出省时、省事、省力、省诉讼成本、跨越时空局限、便捷、高效等集成解纷优势。既为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增添了契合地方实际的“惠”水特色,又使人民法庭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便民利民的实“惠”。无独有偶,由提供法律援助的黄律师移送的刘某喜诉罗某龙等8起劳务合同纠纷也在该法庭以同样的运作机制一日内成功化解。今年1月以来,仅半年时间,该庭已经通过“同类案件打包集约化解”机制成功化解了劳务合同纠纷共36起,共为46位农民工师傅(含15位60岁以上老人)成功追索欠薪4155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