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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碎碎嘴”巧解“千千结” ——息烽县法院养龙司法庭探索解纷新模式

来源: 2024年06月21日

  走进息烽县法院养龙司人民法庭院子,几钵百合花长得枝叶茂盛,繁花婀娜,有的已经开出洁白花朵,有的含苞欲放。宋代诗人陈岩作《香林峰》诗曰:“几许山花照夕阳,不栽不植自芬芳。林梢一点风微起,吹作人间百合香。”古人对百合花的赞美,成了这里的真实写照。


  “今年以来,在我们诉前调解的案件中,近一半为婚恋家庭纠纷案件。”养龙司人民法庭副庭长酉煦讲述了该庭受理案件的特点,结合养龙司镇打造“半边天文化”的特别属性,息烽县人民法院为该庭配备了女性干警多于男性干警的审判队伍。法庭现有员额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5人,其中女干警4人。


  为突出破解婚恋家庭纠纷案件较多这一现状,养龙司人民法庭在室内设置了温馨调解室,在室外设置了花园式的温馨调解区。目的就是让当事人在这种温馨的环境下,舒缓心情,诉说烦恼,让调解人员倾听当事人的声音,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软硬兼施”解群众心结


  “多元解纷,构建和谐”“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化解百姓烦心事,温暖万千群众心”“感恩党不忘本,化纠纷不堵心,守法纪不惹事,惠民生不懈怠”“诉说您的烦恼,倾听您的声音”……走进养龙司人民法庭的温馨调解室,墙上的这几行大字映入眼帘。


  室内布置也很有讲究,四周安放着暖色调的沙发,中间有茶几,主背景墙下是圆桌。茶几和圆桌上摆放着盆栽绿植,整个室内布置温暖如家,给人一种家庭式的温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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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是那张小圆桌,与法庭上那种庄严的格局大不相同。法庭的设置都是深色调的,法官席、原被告席、书记员席、旁听席都是“公式化”的,而且在法庭上的辩论往往充满了对抗。而这张乳白色的小圆桌,周围放的是舒适的靠背椅,当事人与调解员在圆桌上对话时,是近距离的平等对话,容易使人消除对抗心理,利于案件的顺利调解。


  沙发一侧的儿童娱乐区,也是一个创新性设置。


  “有时候,一些当事人会带着小孩一起来,当大人在谈事的时候,小孩子无人管无处玩,可能就会吵闹,导致调解工作受到干扰。”酉煦说,“让当事人静下心来接受调解,这就是法庭设置儿童娱乐区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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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龙司人民法庭的后花园,就是室外温馨调解区。有休闲凉棚、小圆桌、休闲步道、盆栽等“硬”设施,也有小溪流、林荫区、赏花区等“软”环境。


  室外温馨调解区里树林阴翳,小溪边柳丝浓密垂缀,风吹过,将柳条吹拂得婆娑起舞。花圃里盛开着绣球花、胭脂花以及其它品种的花,令人心情愉悦。


  如遇情绪激动或性格易怒的当事人,法官或调解员就会陪他们在林间小道上边散步边交谈,舒缓心中的怨气,也可以到花圃去欣赏鲜花,排解心中的苦闷。


  法官或调解员也可以与当事人一起来到亭子里的圆桌边坐下,促膝交谈,深刻交心。一些婚恋变故、邻里不和、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纠纷,往往就在这温情的交谈中得以化解。


  温情调解促案结事了


  蒲桂华是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说起在这个室外温馨调解区调解案子的经历,颇有感触,她认为法庭外环境优雅的温馨调解区,有利于缓解当事人情绪。有一次,她负责调解一桩经济纠纷,当事人欠了多人的债,只要一露面,可能就会遭到殴打。蒲桂华陪着当事人在室外温馨调解区边走边交谈,开导他逃避不是办法,总有一天会被债主逮住,照样要还钱。这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不当之处。随后当事人顺利配合,通知债主前来法庭参与调解,当事人答应分期分批还债。一桩可能引发次生事件的案子,就这样得以化解。


  “和他离婚这么久,他一直没有按照离婚协议履行,现在这件事终于解决了,没想到这么快,感谢法官!”近日,该庭高效调解了一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获得当事人的肯定。


  据酉煦介绍,2021年,原告夏某与被告杨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共同财产归杨某所有,杨某应在离婚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支付夏某14万元。此后3年,杨某仅支付了6万元,余下部分款项却迟迟未支付。迫于无奈,今年2月,夏某将前夫杨某告上法庭。


  经前期沟通,法官了解到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只因离婚后沟通不畅常常发生争吵,更无法冷静商议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钱款事宜。在翻阅两人诉前调解阶段的笔录后,法官敏锐地察觉到当事人之间多年的感情并未因离婚而完全破裂,推测该案具有一定调解基础,于是便决定采用“背靠背”的方式组织双方调解。承办法官、法官助理遂将二人分别引导至温馨调解室和温馨调解区进行调解。


  在温馨调解室,酉煦向杨某充分释法说理,从法律角度为其释明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劝导其应按协议履行义务,又从情感角度劝说其要理解夏某不易之处,并念及双方之前多年的感情,若不能及时支付,也应尽快商量还款方案。


  在温馨调解区,法官助理吴超则耐心倾听夏某心声,从情理法多方面劝导夏某,花园式的环境令夏某身心放松下来,经冷静地考虑后,同意与杨某和解。


  两人面对面沟通后,杨某主动提出,待今年工程结款后,愿意一次性支付夏某8万元余款。夏某对对方的情况也表示了理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具体还款时间,法庭也及时为双方制作了调解书,成功调解结案。


  “四前服务”助“巾帼建功”


  近年来,养龙司人民法庭坚持以建设“巾帼建功”特色法庭为基础,着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针对辖区易发多发的婚恋家庭纠纷,该庭总结出“宣传在前、把脉在前、预警在前、非诉在前”的“四前服务”工作法,被息烽县委政法委纳入“枫桥式工作法”市级培育点进行培育。


  该庭充分汲取养龙司镇“半边天”文化精神养分,延伸司法职能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妥善处理婚恋家庭纠纷,积极探索妇女儿童权益特殊司法保护新路径,以“巾帼建功”特色人民法庭建设为基础,着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让法治之花在红色热土上芬芳馥郁。


  今年以来,该庭在诉前调解的案件中,进入诉讼的婚恋家庭纠纷案件同比下降了9.68%,调解成功率达87.72%,有效促进了婚恋家庭纠纷的源头化解。


  “法庭将进一步拓展调解场景、创新调解方式、提高解纷效率,柔性化解纠纷,以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酉煦说。


  渡尽劫波情谊在,温情一笑泯恩仇。养龙司人民法庭的温情调解,如百合花开香满庭,留与人间作暗香。

贾华
编辑 周止戈
调解;当事人;人民法庭;婚恋;家庭纠纷;法官;圆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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