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生活网 > 审判律讼 > 正文

《贵州法治报·法院周刊》| 精心部署“一体两翼三大工程” 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来源: 贵州法治报 2024年04月09日

  编者按: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坚持稳中求进,围绕“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总体要求,深化落实“政治引领、固本强基、担当作为、争先创优”工作思路,紧扣一个“实”字,抓牢提质增效主线,精心谋划部署“一体两翼三大工程”,高质量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快推进贵州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实践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支撑和服务。


微信图片_20240410111651.jpg


从夯实案件质量基础向做精做优审判执行工作迈进


0029e29709de0c800c0e03ae8d774197_img_6_253_383_278.png

庭审现场


  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纲要(2023—2025年)》的总体安排部署,2024年是全省法院“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重深化”之年,是从夯实案件质量基础向做精做优审判执行工作迈进的关键之年。在2023年“强根基”的基础上,2024年3月初,省高院印发《全省法院“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锚定一个目标


  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全省法院将紧紧围绕推动实现贵州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持续提质增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盯短板弱项,以案-件比、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审限内结案率等核心指标目标值为引领,坚持执法办案和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并重,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并行,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同向提升的工作导向,推进实现审执质效由“成形积势”转化为“定势”、固化为“常态”,确保审判执行质效常态化高水平均衡运行。


  构建“三全体系”


  全面监督管理。审判执行质效监督管理是对质量、效率、效果的全面管理,《实施方案》中要求,各级法院要通过完善法院内部的层级管理体系和对下级法院的审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质效评价、案件评查、流程管理、监督指导、绩效考核等制度,科学设定指标数据,综合运用组织、领导、指导、评价、监督、制约等方法,推动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整体提升,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全程监督管理。全省法院要将审判执行监督管理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从立案到分案、排期、开庭、审理、裁判、执行、结案、归档等各环节都应当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审判过程严谨规范、公开透明,审判结果公平正义。以科技应用为保障,提高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推动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确保案件流转顺畅、态势分析精确、预警提醒到位、节点监管及时,实现全程留痕、全程管控、全程规制的自动化、科学化管理。


  全员监督管理。牢固树立“大审判管理”理念,进一步厘清各审判监督管理主体的职责,注重发挥各个主体参与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做到管理职权明确、管理责任清晰。切实发挥院庭长监督管理、审管办专门管理、综合部门协同管理等各类管理主体的综合促进作用。不断推进形成法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自律管理机制。


  压实“五方”责任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压实党组、院庭长、法官、审判管理部门、上下级的责任。


  党组主体责任。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管理、协同推进职能,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将审判执行工作摆在重要和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树立早抓、紧抓、狠抓审判执行工作的责任意识。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领导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认真履行监督分管领域执法办案工作、统筹调配资源、综合服务保障等职责,共同落实党组责任。


  院庭长主抓责任。院庭长要结合职责范围依法履行对审判质效、审判资源配置、审批程序性事项等监督管理责任。全面落实案件阅核制度,加强对各类案件程序性事项的审核审批,强化对重点案件,特别是“四类案件”的事中监督管理,实现全过程监督、组织化行权。


  法官自我管理责任。切实强化法官的自律意识,积极培养自主管理能力,常态化严格落实审判权责清单,认真遵守审限管理、“四类案件”监管、案件阅核、规范自由裁量权等制度要求,落实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工作规范,自觉依法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积极促进由他律管理向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转变。


  审判管理部门专门管理责任。各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参谋助手、检查督导等重要作用,常态化推进审判执行态势分析、审判执行效率管理、审判执行流程管理、案件信息管理、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审判绩效考核等工作,及时总结制约审判执行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为各级法院党组决策执法办案工作提供有效参考,为其他审判监督管理主体履行职责提供便捷精准的保障和服务。


  上下级协同联动责任。强化上下级法院,特别是条线之间的统筹,从纵向、横向一体发力抓审判执行质效提升。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全省法院、上级法院业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业务条线审判执行质效的分析指导和督导检查,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协调反馈,对具有普遍性或全局性的问题要帮助研究解决,对个别法院存在的具体问题要加强督导解决,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为抓手,常态化推进形成“优者更优、后进争优”的工作格局。


  健全五项机制


  目标引领机制。以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感受度为基本出发点,把握好价值取向,结合新的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科学设置适合我省使用的具体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动态配置权重等有效激活、发挥考核指标的导向、激励约束作用。全面调动院、庭、法官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全省法院围绕目标、指标“一体化”推动审判执行工作落实,引领推动审判执行质效持续向好。


  审判质效督导调度机制。坚持全省法院“一盘棋”抓执法办案工作格局,强化用好督导调度工作机制,实行综合调度和专项调度、定期调度和随机调度相结合,加强审判执行质效后进督促和末位鞭策的力度,有效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执法办案工作常态均衡。进一步强化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中院对辖区法院的统筹责任,持续用好点对点督导、上级法院下沉督导、上级法院院领导包保、专门函询约谈等措施压实办案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常态化均衡结案工作机制。各级法院及法院业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结案目标管理,实施计划结案、均衡结案、督促结案、限期结案,把结案任务分解到每一名法官,细化到每月、每周。上级法院要定期通报下级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情况,各级法院要常态化通报公示员额法官办案质效情况。


  实质化解纠纷的工作机制。本着“一次查清事实、力求实质解纷、程序便民利民”的原则,一审要以“案-件比”、上诉率等指标为引领,坚持调判结合,加强释明权行使和举证指导,提高庭审质效,切实化解纠纷。二审要强化终审意识,坚持当改则改、能改不发,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做好判后答疑,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灵活开展法官、庭长、分管院领导“三位一体”有梯次判后答疑,努力做到息诉罢访。


  “发改指”案件特殊管理机制。加大案件提级管辖力度,强化下沉案件质量管理,切实发挥上级法院对下监督指导、统一法律适用职能。上级法院要严格依法适用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标准和条件,确保“发改指”案件的事由准确正当。上级法院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但通过二审程序或再审程序能够直接查明的,应依法裁判,一般不得发回重审。


  强化七项工作


  提升审判工作现代化教育的实效。以审判理念现代化养成为中心,探索建立审判工作现代化教育实践基地,构建实践模拟、体验教学、现场观摩、人工智能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法治教育格局,不断涵养法院队伍的优良司法品质。以树立“大审判管理”理念为重点,将现代审判管理理念的形成纳入教育实践的重要内容,让各类审判管理主体深入认识和把握新时代审判管理现代化目标、要求和主题,形成各类审判管理主体“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管理格局。


  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整体协同。法官层面,应尽可能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案件,防止“一案结多案生”;法院层面,优化立审衔接、审执衔接、诉访衔接机制,将“立审执访”一体贯通治理;条线层面,对标指标体系,完善刑民行赔等专业领域的审判流程标准,从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细化相关指标评价区间并加强动态管理。


  健全审判执行工作评估和人员业绩评价。贯通审判管理与政务管理、队伍管理,以科学的质效评估和业绩评价为抓手,通过工作评估和业绩评价的制度化、程序化,在促进人案关系协调的同时,为审判资源调度、人员管理提供科学规范的路径。


  提高审判监督管理效能。以落实院庭长阅核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强化院庭长监管责任,明细阅核流程、留痕方式、异议处理等,将“阅核制”与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提高服判息诉、发改案件监管以及“四类案件”监管等紧密衔接,协同推进。将全省法院裁判文书、案件评查报告等进行信息化归集,推动地区统一裁判尺度。


  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紧抓诉讼服务供给、审判工作质效、干部队伍素质和基础设施保障等薄弱环节,以建立条线、审判管理基层流动观测点为抓手,强化上级法院及各业务条线脱薄帮扶责任,加大帮扶指导力度。


  做实数助决策服务大局。从司法一域服务全局的角度,遵循“用数据说话”的基本原则,针对发展中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分析研判司法数据,深度剖析审判信息数据所蕴含的案件特征、法律因素、社情民意、经济信息,对内以审判质效现代化管理为主线,发现工作短板;对外以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为主线,运用数字分析的方式,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强化司法与科技的深度融合。落实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要求,打破不同审判领域条线壁垒,瞄准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评价标准不统一问题,通过数智赋能,构建可量化、可视化、规模化、集群化的审判管理现代化工作平台,实现精控智管。


  解读:构建“13557”工作网


  《全省法院“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治引领、固本强基、担当作为、争先创优”工作要求,立足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组织保障五个部分,构建“13557”工作网(即锚定一个目标、构建“三全体系”、压实“五方”责任、健全五项机制、强化七项工作),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为参照,以“一次查清事实、程序便民利民、力求实质解纷”为原则,以整体协调裁判为路径,强化能力提升、条线指导、数字赋能,推动用最少程序、最小成本实质性化解纠纷。在《实施方案》的理解和落实上,重点关注3个方面工作:


  一、聚焦理念突破,压实五方责任。《实施方案》明确要牢固树立“大管理”观,构建覆盖质效评价、案件评查、流程管理、监督指导、绩效考核的全面监管体系,从立案到归档的全程监管体系以及院庭长监督管理、审管办专门管理、综合部门协同管理、法官自我管理的全员监管体系。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为牵引,进一步夯实分工明晰、协同联动、全员发力的案件质量提升工作格局。


  二、聚焦实质解纷,健全五项机制。《实施方案》明确,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进一步建立健全目标引领、督导调度、常态化均衡结案、实质化解纠纷、发改指案件特殊管理等五项工作机制。建立梯次判后答疑,加大案件提级管辖力度,加强对下条线指导等,切实将矛盾“实质化解”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


  三、聚焦七项重点,抓好融合推进。今年“重深化”,要以抓重点、强融合为着力点,为此,《实施方案》明确要融合推进七项重点工作,即提升审判工作现代化教育的实效、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整体协同、健全审判执行工作评估和人员业绩评价、提高审判监督管理效能、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做实数助决策服务大局、强化司法与科技的深度融合。


微信图片_20240410111651.jpg


  创新建立人才选拔评价激励保障全流程工作制度


0029e29709de0c800c0e03ae8d774197_img_741_1119_303_202.png

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开展合作


  建设高质量的人才队伍对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的作用,是公正高效办好每个案件的重要保障。为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新阶段新征程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审判事业发展大局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法院人才队伍,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今年3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全省法院人才队伍强院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安排,全省法院将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提水平、三年上台阶”的步骤,加强人才队伍调研分析,科学设定人才队伍类别框架和素质要求,积极探索精准培养方式,创新建立人才选拔、评价、激励、保障全流程工作制度,加大各类人才培训、培养、使用、支持力度,不断壮大全省法院骨干人才队伍和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努力形成人才培养与审判事业发展良性循环。全省法院人才强院工程主要包含“八项工程”,着力建设政治坚定、本领高强、人才充盈、清正廉洁的法院人才队伍。


  实施“政治引领工程”。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把政治忠诚作为衡量法院人才的第一标准,严把人才选育管用政治关。强化人才队伍在创新理论武装、党内生活锤炼、工作实践磨炼和严于修身律己中积累政治经验、增长政治智慧,健全完善“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案例剖析讲评机制,坚决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意识、提升大局观念。


  实施“司法能力提升工程”。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精准化培育,根据岗位特点、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进行精准化培养,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完善履职尽责必备的知识体系。树立“大培训”理念,依托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战略合作院校等资源,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大格局。实行分类精准培训,聚焦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按政策以及审判执行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开展司法实务培训,提高法律政策运用能力;聚焦司法责任制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新要求,抓好审判执行规范化、诉讼调解、类案检索、统一裁判尺度、裁判文书说理、全流程网上办案等审判执行专业技能培训,助力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深化合作交流,积极与华东政法大学等院校开展合作,建立资源共享、双向交流、实践教学合作等机制,构建“审、学、研”一体机制。依托与广东高院建立的协作机制,加强与珠三角地区法院的实务交流和学术交流。持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法官教法官”等活动,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体系。强化职业道德素质教育。


  实施“审判理论研究提升工程”。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托贵州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贵法实务论坛等研究平台,深化调研及理论研究行管工作,围绕审判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改革、重要举措等,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及时总结贵州审判执行工作的经验做法,高质量做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等工作。拓展调研课题研究广度和深度,积极借助外力在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或其他国家级、省级等课题上开展合作,积极参加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等全国征文评比活动,提升贵州法院学术水准和影响力。发现和培育一批审判理论研究专家,为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夯实人才基础。


  实施“领军人才培树工程”。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法院系统领军人才梯次培养制度,建立完善省级审判业务专家人才库、省级审判业务骨干人才库。依据《贵州省审判业务专家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审判业务骨干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每2年开展一次评选工作;建立完善法院系统教育培训师资库,在现有师资力量基础上,深化培训师资和教育资源,推荐优秀人才到政法系统师资库担任兼职教师,同时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协作力度,进一步充实法院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努力打造一批政治素质好、教研能力强、授课水平高的优秀培训讲师。三年内,力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达到4人以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达到70至100人,全省审判业务骨干达到700人以上,师资力量达到200人以上。


  实施“专业化人才培育工程”。全省法院把专业化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结合审判执行岗位实际、专业特长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加大知识产权、金融、破产、环境资源、涉外商事、信息化等紧缺领域人才招录、引进力度。原则上专业化审判人才调动应事先征求上一级法院业务条线和政治部意见。发挥辐射效应,结对传帮带,在专业化办案、专业化研究、专业化培养等方面发挥理论指导、实践带教作用,加强急需专业人才教育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专业化裁判水平。强化业务条线专业训练,积极探索与知识产权、金融、破产、环境资源、涉外商事、互联网等紧缺专业领域审判专家人才。


  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工程”。省高级人民法院围绕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系统谋划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建立科学合理的青年人才梯队。坚决把好人才入口关,进一步拓宽人才来源。健全法院系统优秀年轻干部日常发现、跟踪培养、适时使用、从严管理的常态化培养选拔管理机制,建立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档案。搭建干事平台,对有发展潜力、需要递进培养的优秀年轻干部,适当“压担子”,主动“搭梯子”,推荐一批后备人才到最高法院、涉诉信访、乡村振兴等关键吃劲岗位和重大斗争一线磨砺锤炼,不断提高干部驾驭全局能力、改革攻坚能力、科学管理能力。落实传帮带,实施结对培养,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努力形成符合新时代贵州法院发展需要的高层次、阶梯式人才队伍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所需人才递进成长、薪火相传。三年内,省高级人民法院40岁左右、中基层法院35岁左右的部门正职力争达到15%,部门副职中年轻干部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实现较大幅度提高;中级法院领导班子中40岁左右、基层法院领导班子中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达到一定数量。


  实施“激励暖心工程”。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健全人才考核评价方法,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关键依据的提拔任用、职级晋升、绩效考核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优化全省法院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力度,充分挖掘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上的优秀党员、模范法官、先进个人。持续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营造学习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加强人才保障工作,落实相关待遇。完善依法履职保护机制,健全人才履职收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及时澄清、依法履职免责等工作。


  实施“清风润廉工程”。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不懈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前端,治未病”,用好用足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干警,积极营造争先创优、干事创业、正气充盈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为全省法院人才工作行稳致远提供坚强保障。


  解读:构建“1+8+1”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服务保障案件质量提升这一主体目标,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结合全省法院实际,决定开展人才队伍强院工程。


  《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措施、组织领导、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对开展人才队伍强院工程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在《实施方案》的理解和落实上,重点关注3个方面:


  一是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艰巨的战略任务,如何规划目标和构建体系至关重要,对此,《实施方案》明确了“一年打基础、二年提水平、三年上台阶”的目标,坚持长期规划与短期目标相结合,构建“1+8+1”体系,即1个人才队伍强院工程方案,配套政治引领、司法能力提升、审判理论研究、领军人才培树、专业化人才培育、优秀年轻干部培养、激励暖心和清风润廉8项子工程,用1个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抓细化落实,一体推进人才队伍强院工程,着力建设政治坚定、本领高强、人才充盈、清正廉洁的法院人才队伍。


  二是《实施方案》明确要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建立完善领军人才、专家人才全流程培养工作机制,深化理论研究与审判实务融合发展,逐步构建起以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为龙头、以省级审判业务专家为主体、以省级审判业务骨干为后备人才队伍格局,高层次人才在审判工作中的“领军”作用、在法院工作中的“智库”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三是《实施方案》明确要牢牢抓住事业发展后继有人这个根本,系统谋划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建立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档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方案,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努力形成符合新时代贵州法院发展需要的高层次、阶梯式人才队伍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所需人才递进成长、薪火相传。


  人才队伍强院工程是协同推动“一体两翼三大工程”的重要基础,全省法院将认真谋划、主动作为,形成发现、培育、管理和推荐优秀人才的齐抓共管局面,凝聚人才培养工作强大合力,推动全省法院人才队伍强院工程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微信图片_20240410111651.jpg


推进数字法院建设“三步走”


0029e29709de0c800c0e03ae8d774197_img_1480_347_309_193.png

实现电子卷宗全流程网上运转


  向科学技术要生产力、要效益,是切实解决法院“案多人少”“同案不同判”等长期矛盾的必然选择,贵州法院主动顺应数字化改革浪潮,经广泛调研并精心谋划后,2024年3月初,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贵州数字法院建设三年发展规划(2024—2026)》(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旨在推进贵州法院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发展规划》围绕现代化法院建设总体目标,立足贵州法院全流程网上办案办公实践,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数字法院建设,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更加突出科技创新驱动、强化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高智能协同、高安全运行发展主线,以业务要素数字化、应用协同智能化为主攻方向,持续推进司法数据治理和数据要素协同,更加突出一体化、智能化、协同化、泛在化和自主化特征,以数字正义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推动贵州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围绕“公正与效率”一个目标


  数字法院是省高级人民法院落实最高法院审判管理现代化,全面推进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和省委数字化改革部署要求,保障服务全省法院“一体两翼三大工程”目标落实,助力贵州法院现代化建设实践,以技术变革推动业务流程再造、组织架构重塑和诉讼制度变革的现代化法院;是按照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要求,在实现人民法院信息化4.0基础上,以高度数字化和智能化手段实现公正与效率为目标,打破空间和时间制约,形成“业务场景全面覆盖、内网外网共享协同、法院层级上下贯通、线上线下有机互补”的新时代司法运行、组织和管理新模式。


  围绕“公正与效率”目标,全省数字法院建设突出一体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制度化五个特征。坚持“五个服务”,即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廉洁司法、服务国家治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方位数字化和智能化服务为主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对数字法院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发展规划》谋划了实施“三步走”的路径。在“十三五”时期全省法院信息化发展建设成果基础上,以全流程网上办案、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和信息化大练兵为抓手,推进数字法院建设“三步走”:


  2024年围绕最高人民法院“一张网”建设、全流程网上办案和数字化转型,推进基础设施、系统融合、项目试点、数据治理等工作,切实推进一平台规划建设,实现数据集约采集、充分共享、深度融合,持续推进扩展案件特征画像范围;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大类案件智能审判系统在全省法院推广。全流程网上办案应用率达80%以上,电子诉讼服务当事人应用率不低于70%,智能辅助办案应用覆盖率达到60%以上。


  2025年依托省大数据资源中心,不断打通省直单位数据共享资源服务,基本建成全面融入最高人民法院“一张网”战略布局,实现一网运行、一网通办、一网赋能和一网运维,业务管理中心、知识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数字法院总体框架基本形成。办案办公平台以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功能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数据服务向知识服务转变,司法服务内容丰富;知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数据服务覆盖范围,以及数据融合、数据关联、数据治理、数据共享能力不断提高,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跨网系的协同化应用,协同办案率达到80%以上。


  2026年推进区块链、5G、垂直领域大模型等技术的应用场景不断深化,基础设施、网络安全、运维保障、绩效评估、人才保障等方面持续改进,数字法院生态体系步入良性循环,迈入以信创环境为基础,能力建设为支撑,智能辅助为特征的新发展阶段;线上线下全融合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高效运行,以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为核心的全流程网上办案平台顺畅运转。实现以技术变革推动业务流程再造、组织架构重塑和诉讼制度变革,数字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数字法院基本建成。


  规划“1+2+3+4”发展建设总体框架


  按照《发展规划》安排,全省数字法院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按照“一张网”统筹部署,规划设计“1+2+3+4”的贵州数字法院发展建设总体框架,切实推进形成“全业务平台通办、全方位数字变革、全流程数助赋能、全领域资源整合”的信息时代司法运行、组织和管理服务新格局,引领驱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即围绕一体化数字服务平台,构建“2”套体系:数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打造“3”个中心:数据资源、业务管理和知识服务中心,形成“4”项能力:“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决策、数助政务”。


  根据数字法院建设总体框架,贵州将强化数字法院建设顶层设计,开展数字法院建设总体规划,推进总体方案设计等工作。


  在保障措施上,《发展规划》要求各级法院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信息化建设的痛点难点问题,将数字法院建设列入院党组议事日程。各级法院要认真理解为什么将保障高质量应用措施、机制、制度设计为落实规划保障措施的内涵,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推进全无纸化业务运行向业务数字化迈进。建立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信息化工作的管理体系,制定信息化应用考核体系,强化信息化应用方面的考核和奖惩等规章制度的执行,加大对审判人员应用信息化系统和设备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各级法院信息化应用水平。


  省高级人民法院统筹各级法院共同使用的基础设施设备、数据管理、应用、安全等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降低成本,减轻基层负担。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化资金使用质效。


  解决五大发展需求


  《发展规划》阐述了贵州推动数字法院建设的五大发展需求。


  推进法治贵州、数字贵州建设发展需求。贵州法院将信息技术贯通人民法院全业务、全流程、全方位,创新技术应用和业务应用,构建贵州法院高质量应用+信创数据生态和安全体系新发展格局,建设新时代贵州数字法院,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审判业务全流程智能化一体化办理需求。贵州法院需要以易用性为导向,优化升级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以全流程无纸化办案为目标,全面深化电子卷宗融合应用;以类案高效审理为目标,进一步推广要素式审判;以多元融合为目标,集约优化智慧庭审系统;以智能化协同化为方向,推进智能辅助在审判办理全流程中的融合应用,横向扩大多部门协同办案覆盖范围,纵向提升三级法院业务协同数据共享能级,构建覆盖跨网系多终端的全业务网上办理平台。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司法服务的要求。法院要建立、完善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主体的法律咨询、信访接待、矛盾化解、诉讼参与、司法救助等反映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一站式网络司法服务体系,满足现代社会人民群众应用信息技术参与司法活动、维护正当权益的要求。让广大人民群众从互联网司法模式中享受到信息技术快捷、互联、协同、共享的司法服务。


  大数据治理和司法管理精细化发展需求。贵州法院需要提高知识服务能力,强化人工智能技术促进数据资源向知识服务转化过程的应用。需要强化数据可信管理能力,研发全流程可信管理平台。需要实现司法管理业务的一平台统管,整合办公、办文、办事应用系统。需要拓展司法管理应用的业务场景,强化全流程自动动态管理。需要拓宽三级法院协同共享通道,拓展移动互联网端的应用。


  基础设施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发展需求。贵州法院需要提升信创环境的基础设施性能、拓展云网一体化的服务能力、提升综合运维保障水平,完善基础应用、数据的安全态势预警和协同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安全防护和保障能力。


  解读:建设任务细化为33项具体工作


  《发展规划》按照“一体两翼三大工程”安排,深入推进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业务场景全面覆盖、内网外网共享协同、法院层级上下贯通、线上线下有机互补”的数字法院运行、组织和管理新模式。按照“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决策、数助政务”四个目标,立足“需求引领、提升服务,系统推进、集成融合,统筹规划、分级管理,重点先行、分步实施,创新驱动、合作共赢,自主可控、安全发展”的原则,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廉洁司法、服务社会治理”五个服务,突出“一体、网络、数字、智能、制度”五个特征。按照“一张网”统筹部署,规划设计“1+2+3+4”数字法院发展建设总体架构。


  《发展规划》以增强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对数字法院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着力点,以全方位数字化和智能化服务为主线,按照“方便实用、互联互通、全面智能”的需求,坚持目标、问题和需求导向相统一,从发展现状、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大部分进行规划,安排部署数字法院建设顶层设计、一体化数字服务平台功能完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提升、网络安全整体框架升级、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业务管理后台支撑、知识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数字化制度机制体系建立等八项重点任务,按照补短板、强弱项、突需求、见实效的思路,将重点任务细化为33项具体工作和项目建设,打造“全流程线上、全数字运行、全智能服务”应用场景,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应用系统开发,促进新兴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


  《发展规划》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新突破、三年上台阶”步骤实施“三步走”路径。计划通过三年工作推进形成以数据资源为支撑、知识服务辅能、业务平台保障的数字法院生态体系,数字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数字法院全面建成。

龙立琼
编辑 杨阳
审判;法院;管理;人才队伍;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