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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治报·平安黔南》| 独山县法院:“法院+N”机制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来源: 2024年11月29日

  “法官,我们该怎么办,施工单位互相推诿,现在电话也不接了,工友们都等着这一笔血汗钱!”近日,独山县法院接到群众反映,随即启动“法院+N”解纷机制,通过“劳动监察+法律援助+多方联动”,成功化解一起涉27名农民工工资系列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时间回溯到2023年9月,原告莫某某等27名老百姓通过被告贵州某装饰公司、贵州某劳务公司招工在独山某购物中心做工,因被告某科技公司黔南分公司未结算工程款及人工费用给贵州某装饰公司及贵州某劳务公司,导致贵州某装饰公司、贵州某劳务公司无法向莫某某等27名农民工支付工资,27名农民工多次催告均无果,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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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由于该系列纠纷系涉农民工工资的群体性纠纷,独山县法院随即对接县劳动监察大队,由其先行对欠付工资的公司进行劳动监察,考虑到农民工属于法律意识淡薄的弱势群体,同步对接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莫某某等27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诉前调解无果后,独山县人民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对该系列案进行快立快审,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找到了症结所在。起源是被告某科技公司黔南分公司与被告贵州某装饰公司、贵州某劳务公司对工程款存在争议,双方多次结算无果,导致被告贵州某装饰公司、贵州某劳务公司无力支付莫某某等27名农民工工资。为更好地保障案涉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吃上定“薪”丸,承办法官秉持着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的司法理念,决定采取“两步走”调解方案。第一步,联合劳动监察、司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和组织,组织某科技公司黔南分公司与贵州某装饰公司、贵州某劳务公司对工程款进行结算,促成双方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固定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第二步,利用“夜间法庭”,组织莫某某等农民工与被告某科技公司黔南分公司、贵州某装饰公司、贵州某劳务公司进行现场调解,促成双方对工资金额及支付时间等达成协议,并现场出具调解书,依法快速、高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至此,涉27名农民工工资系列劳务纠纷案圆满化解,以调代判,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独山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诉讼前端探索“法院+N”解纷机制,以法院为主推手,多方联动,注重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民生无小事,能否解决好农民工被欠薪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独山县法院将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路径、新理念,继续采取“法院+N”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用司法的“力度”和“速度”捍卫民生的“温度”,以实际行动助力劳动者安“薪”不忧“酬”,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胡明志 郭丹丹
编辑 何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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