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枫湖和百花湖是贵阳市重要饮用水源地,兴建于上世纪50年代末,流域面积1895平方公里,被贵阳人称为:“两口水缸”。
如今,贵阳人生活在清洁优美的环境中,喝着干净的“两湖”水。只有经历过湖水被污染的人,才知道今天来之不易。
30多年前,红枫湖、百花湖周围地区逐渐形成电力、化工、冶金工业蓬勃发展的格局。工业不断壮大的同时,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粉煤灰等工业废渣向湖中大量排放,城镇和企业的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湖中,导致两湖污染日趋严重。
1994年,红枫湖曾经发生过大面积死鱼现象。污染不仅使两湖水源无法达到饮用水的标准,而且造成了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严峻的现实使立法保护提上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的议事日程。经过立法调研、起草、反复审议和投票表决等立法程序,1996年1月1日,《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但在“两湖条例”颁布初期,红枫湖水质仍有恶化趋势。为了确保“两湖条例”的实施,从1996年起,每年省人大常委会都组织专门的执法检查。1996年提出:“霹雳措施,拯救两湖”;1997年,执法检查组鉴于污染势头没有从根本上遏止的情形,又对两湖下达“病危通知书”。在1998年以后的执法检查中,检查组分别就两湖水资源管理体制、水资源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两湖水质监控、建设项目审查、重点污染企业限期治理、两湖生态环境建设治理方案、资金、协调等重大问题作出相应决定,有力地推动了两湖的水资源改观和生态环境建设。
为保护两湖,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大监督力度,政府有关部门加大综合治理,经各方长期不懈努力,“两湖”水质又恢复到饮用水标准。
2020年1月,省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贵阳市代表团46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修改〈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提出重新定位两湖功能等三条建议。大会主席团决定交由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办理。针对改变“两口水缸”作为饮用水源地的重新定位,这关系到几百万贵阳人的生活用水问题,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赴贵阳市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审议意见,并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意见认为,两湖饮用水功能应保留不变或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后再作决定。理由是:两湖水功能的定位事关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是重大的战略问题。两湖水功能调整,除了要考虑两湖在抗灾应急方面的战略考量、人口不断增长后的水资源配置的科学论证,以及刚建成的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稳定性、供水稳定性的考察评估等需后续完善外,还应当考虑到,调整要符合国家关于“两湖”功能的有关要求。“两口水缸”作为饮用水源地定位没有改变。由此,“两湖”周边就不能进行房地产等建设。
监督工作让群众“点题”。2000年10月26日,贵阳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执法检查的决定》,明确提出执法检查的项目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00年12月7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向社会征集执法检查项目。之后,市民共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提出建议千余条。常委会对群众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6部法律法规列入当年的执法检查项目。由此,贵阳市人大常委会2001年执法检查的11个项目中,54.55%的选项来自于公众。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自此之后,执法检查项目让市民点题,已经形成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制度。
赤水河是美酒河、英雄河,是对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一条河流。
10多年前,赤水河沿岸曾因毁林开荒、非法取水、污水直排、垃圾矿渣占用河床、超规划无序养鱼等现象突出,流域水质恶化、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
加强法规建设,依法治河,依法保护,迫在眉睫。2011年7月29日,《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于贵州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从2012年开始,分别以“生态赤水河”“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赤水河”“为了赤水河的明天”为主题的“贵州赤水河流域环保世纪行”活动,聚焦污染防治这一主题,连续多年对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进行督促检查,分重点、分阶段、分节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向污染开战。
经过多年环保行,增强了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实施的行动自觉,改善了整体生态环境质量,赤水河原来的Ⅴ类及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出境断面水质维持在Ⅱ类,贵州段总体水质稳定在Ⅲ类以上。近10年来,贵州累计投入赤水河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达40多亿元,建成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21座,8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收运处置,流域森林覆盖率整体达50%以上。赤水河特有的珍稀鱼类由以前的46种增加到目前的64种,还发现了国家二级珍稀保护鱼类胭脂鱼。2018年,赤水河(贵州段)荣获“中国好水”优质水源称号。
2021年,贵州人大与全国人大及四川、云南人大密切协作,启动三省共同立法(修法)工作。当年7月1日,《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云贵川三省各自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从2011年至2021年10年间,持续关注一条河,打出一套立法修法加人大监督“组合拳”,主要是为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大家过上干净美好的日子。
(本文作者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处处长周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