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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军讲人大之三十五】我国人大代表的视察制度是怎样建立起来的?

来源: 2024年08月22日

  2005年11月,澳门特别行政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团一行13人,深入贵州省黔西南、安顺、遵义、贵阳等地,就经济社会发展、西部大开发、教育、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以及贵州向澳门供水情况进行视察。


  每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都组织香港和澳门的全国人大代表到内地省份进行集中视察。


  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是代表知情知政、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代表视察分为集中视察和个人视察,方式不同但目的一样,都是为了朝下看、往下跑、向下钻,了解实情。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可以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乡镇人大代表根据本级人大主席团的安排,可以对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参加集中视察,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被约见的负责人或者由他委托的负责人员应当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经人大常委会联系安排后,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


  讲到代表视察制度的创立,不由得就会提到张治中。


  据张治中秘书余湛邦所写的回忆录《张治中与中国共产党》一书所载:1954年10月16日举行的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后,张治中(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一项书面意见,主张每位常委都要出去视察,了解地方情况,听取群众意见。这项建议是送给彭真(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转刘少奇委员长的。毛主席看到了,很是赞赏,并提出把参加视察的范围扩大到全国人大代表,以后又加上全国政协委员,成为几十年来的一项传统制度。


  张治中先生在建国前后积极建言,曾提出过一些很有见地的意见,得到毛主席的肯定。建国前夕酝酿和讨论国家名称问题时,毛主席在中南海邀集一些党外人士座谈,听取大家意见。他提出,中央意见拟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座谈中多数人同意,也有不同意的。张治中说:“‘共和’,这个词本身就包括了‘民主’的意思,何必重复?不如就干脆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毛主席觉得此话有理,建议大家考虑。在新政协筹备会第四小组讨论时,张奚若等人也认为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更好,最后采纳了这个意见。在酝酿讨论国旗图案时,从最初提出的2992幅图案中筛选出38幅,又从中选出2幅交付讨论表决。会前,张治中来到毛主席住处,问他的意见。毛主席说,我同意一颗星加一条黄河的那种,你觉得如何?张治中说:“我反对用这种国旗图案,中间加横杠,容易被认为是分裂国家,而且横杠不能代表河流,在中国人的传统意识中,杠子是‘金箍棒’,国旗中间摆上‘金箍棒’干吗?”毛觉得言之有理,又与其他人商量,最后大家都赞成五星红旗的图案。这个图案的红色象征革命,星象征革命人民大团结。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成立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后,要发表公告。最初拿出的稿子只列举了主席、副主席的姓名,未列56名委员的姓名。张治中站起来说:“这是正式公告,关系国内外的观感,应该把56名委员的姓名也列上。”毛主席说:“这个意见很好,这样可以表现我们中央人民政府的强大阵容。”


  代表视察,是张治中最先提出,得到毛主席首肯的,但把它确立为一项经常性的制度,还有其他许多代表的努力。在1955年7月举行的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青海省代表团就提出了将全国人大代表及省、市、州、县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定为一项经常性制度,此被大会列为第二号提案,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非常重视,在当年8月6日举行的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的决定。从此,代表视察工作被作为一项制度正式确立下来。


  党中央对代表视察很重视。1955年5月,中共中央专门向地方各级党委和中央各部委党组发出通知。《通知》中说,中央认为,代表们定期下去视察工作,应该成为党和国家领导机关联系群众、调查研究的一种工作制度。要求各级党委如实地向代表们介绍情况,“应该采取是就是,非就非,好就好,坏就坏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在选择视察地区和对象时,应该分别选择比较好的、比较坏的和中等的三种不同的类型给代表们看。要使代表能够真实地进行考察,接见他们所要接见的人。”1955年10月,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议,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年底前一起作一个月的视察。他说,视察可以了解情况,可以联系群众,对立法、行政工作,对法院、检察院等方面的工作,都有很大好处。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代表视察工作进行了认真组织和安排。刘少奇委员长多次指出:“我们去视察,反映下面的情况和问题,看看他们有什么缺点,同时也要看看我们中央下去的东西有没有缺点,合不合情况。这样就可以改进中央的领导,也可以改进地方领导,使工作做得更好些,有什么问题也可以更快一点解决。”从1955年下半年到1957年上半年,全国人大代表和省级人大代表先后进行了4次视察。视察对象,一般都选择了比较好、比较差和中等的三种类型。视察方式,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视察结束后,写出了几百份报告。


  国务院对代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很重视,周恩来总理等亲自找一些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周恩来同志还从扩大民主、完善国家制度的高度谈了代表视察工作的意义。他指出,要使人大代表经常去接触人民。他们可以从与政府不同的角度去接触广大人民,接触实际,看我们的工作是否做得恰当,做错了没有,有什么缺点,有什么偏差。他还提出,要进一步使人大代表参加对政府工作的检查,一直到检查公安、司法工作。


  代表视察工作有好的开端,但也经历挫折。1983年又恢复了代表视察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本文作者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处处长 周大军)

周大军
编辑 周止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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