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贵州是长江、珠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优良生态环境是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实施“八大警务”为牵引,以开展“昆仑”专项行动为载体,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以下简称“环境资源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利剑”作用,采取打防管控宣巡等多项举措,全力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屏障。
2023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700余名,侦破公安部督办案件15起,用赤诚守护绿水青山,用果敢捍卫林海家园,用柔情呵护森林精灵,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贡献了公安力量。
开展水上执法检查
雷霆出击 严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护“绿”而行,贵州公安亮剑而上。
流经剑河县的清水江作为长江重要支流沅江的主源,系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长江“十年禁渔”实施以来,面对层层监管,依然有人选择铤而走险,通过电鱼、网鱼等手段非法捕捞水产品。
2023年5月17日凌晨,邰某驾驶自用船到剑河县清水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使用钢缆连接船只发动机电机后,放到河里电鱼,行船靠岸收电鱼工具回家途中,被剑河县森林公安局巡查民警抓获。经查,自2021年起,邰某作为中间商,长期与其他非法捕捞人员到剑河县、台江县、施秉县收购清水江野生鱼,到市场进行分销。考虑到案情重大,剑河县森林公安局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成立“5·17”专案组,通过缜密侦查,全面收集固定证据。2023年9月26日,剑河、台江、施秉三县公安机关集中收网,成功打掉4个非法捕捞、收购、贩卖、运输、销售的跨区域性犯罪团伙,共侦破刑事案件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人,查获并放生野生鱼238公斤。
“剑河县森林公安局对破坏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扎实开展‘昆仑’‘长江禁渔’‘平安长江’专项行动,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侦办要求,以强有力的刑事打击推动源头治理。”剑河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张强介绍,2021年以来,该局共侦破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36起,打掉非法捕捞、收购、贩卖、运输、销售水产品的系列性、跨区域性犯罪团伙5个,查获并放生野生鱼316公斤。
这仅是我省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开展专项行动,严惩环境资源领域突出违法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之一。
一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一以贯之、持久发力,牢牢握紧打击拳头,以“昆仑”专项行动为主线,对环境污染、矿产资源、动植物资源等领域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
连续5年部署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连续6年将污染环境犯罪纳入“昆仑”行动打击重点;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和“洗洞”“洗坡”盗采金矿专项行动;开展“长江禁渔”“清风”,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用实际行动回应了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坚决保卫蓝天碧水净土。
向群众宣传长江十年禁渔知识
执法如山 织密生态环境防护网
强“绿”有法,贵州公安雷霆出击。
2023年3月,清镇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经依法查明: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犯罪嫌疑人陶某等人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清镇市卫城镇非法开采铝土矿,并销售给肖某等人,涉案矿石5600余吨,价值120万余元。陶某等人因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
2023年4月,长顺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经依法查明:2017年至2023年,关某某、关某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向郑某某、黄某某等人非法收购危险废物(废机油),通过非法加工为脱模剂后,以每吨3000元左右的价格销往贵阳市、安顺市、黔东南州等地,共计销售1500余吨。2023年9月,关某某、关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3年7月,水城区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捕捞系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经依法查明:2021年至2023年3月,王某某伙同杨某、王某等人在普安、六枝、晴隆、水城等地收购非法捕捞的水产品并销售,涉案水产品2.6万余斤。2024年2月,王某某、杨某等10人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八个月不等。
…………
小案件关系大民生。几十万至上百万元案件的破获,仅是我省公安机关面对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连夜彻查、跨市追捕,多地区、跨部门集群作战所取得的其中一项战果。
在赤水丹霞旅游区·大瀑布景区,民警开展例行巡逻。
保护生态资源、打击破坏环境资源领域犯罪,贵州省公安机关始终围绕生态建设大局,先后与长江上游公安机关签署《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上游区域警务合作协议》《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合作协议》等警务合作协议,还制定实施《贵州省公安机关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十条措施》《贵州省公安机关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预案》,进一步提高了公安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协同作战 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守“绿”有方,贵州公安勇挑重担。
2021年,黔西南州册亨县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了“1·15”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涉案犯罪分子长期在黔南州、黔西南州非法猎捕野生猕猴,并转卖到外省,从而获取非法利益,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人,解救野生猕猴288只。
办案不是目的,预防才是关键。为从源头推动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推动辖区野生动物保护机制建立,2022年3月,册亨县公安机关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和林业、农业农村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协作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工作机制》,从职责分工、协作配合等方面就如何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进行了明确。同年3月11日,册亨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案发区联合挂牌成立了册亨县野生动植物重点保护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向游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在办案中,我们发现,生态环境修复、野生动物救助、收容和保护等问题突出,如何在线索举报、救助等方面形成合力,是亟待破解的难题。”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副总队长刘军表示,为进一步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省公安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横向沟通协作,联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贵州省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衔接工作制度》《贵州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认购林业碳汇的意见(试行)》等制度,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环境保护执法合力,有效提升“刑事执法+行政监管”综合整治效能。
此外,贵州公安还主动公开举报电话,畅通警民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社会触角广、掌握信息早的优势,将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的关注转化为发现问题的“源头活水”,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用实际行动唱响了贵州公安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正气歌。
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的期许,就是公安机关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的方向。“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食药环侦部门将在服务保障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上持续发力,以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抓手,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筑起最‘硬核’的安全屏障,为建设平安贵州、健康贵州、美丽贵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总队长黄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