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锦屏县公安局将执法与普法紧密联系在一起,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秉承执法过程就是普法过程的理念,依托各种载体,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普法释法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公安普法工作取得成效。
普法教育“扮靓”乡村
“法律是维护人民利益和公民权利的有力武器,咱们要学好……”近日,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83岁的退休教师王昌海,与村中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自发组建的寨老义务普法队与社区民警一同开展法治宣传时讲道。
作为远近闻名的美丽村寨,魁胆村除风景秀丽外,这里扑面而来的法治新风也令人难忘。
“我们魁胆村最让人引以为荣的是不断强化法治教育,培育村民孝父母、睦乡邻、严律己、宽待人、勤劳作的作风及见贤思齐的精神,实现了自1959年以来有记录的64年间,村寨从未发生过治安和刑事案件。曾被贵州省公安厅评为‘群防群治先进单位’,也是‘无辍学、无犯罪、无不孝子女、无吸毒、青年有技术、少年有文化’村。”魁胆村党支书记龙燕秀自豪地说。
普法释法“和谐”乡邻
锦屏县公安局隆里派出所华寨警务室,将工作融入当地民风民俗,探索村民自治,指导村支两委研究出台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通过多次酝酿讨论,以村支两委牵头、驻村警务室民警协助把关、村民捺手印认可的“华寨村民自治合约”颁布实施,为使“合约”能管用、有效执行,警务室民警指导成立以村治保会成员为主体的“劝和组”。“劝和组”成员均为村中懂法律法规、能说会道、能唱当地民歌的人员,“劝和组”在村支两委的领导和警务室民警的指导下,负责“合约”的执行,谁家有矛盾纠纷,劝和组人员就到谁家去放“劝和炮”,挂“劝和匾”,吃“劝和饭”,唱“劝和歌”,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在法理结合中和谐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家庭与社会和谐。
通过村民自治管理,华寨村实现了无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无吸毒人员和邪教人员,无火警、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可谓“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先后被黔东南州委命名为“五好基层党组织”,贵州省文明委授予“十佳和谐村寨”,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被国务院授予“少数民族团结示范村”,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少数民族社区学习”重点村。
今年8月16日,华寨村地灵组70多岁的舒大爷与舒二爷,为争稻田灌溉用水发生冲突。
“发生矛盾要冷静,依法处理要记清。”情况发生后,锦屏县公安局隆里派出所华寨村警务室民警与华寨村“劝和组”人员,通过释法明理的形式用山歌劝导双方,及时化解舒大爷与舒二爷的矛盾纠纷,使群众感受到基层普法的力量与温度。
普法宣传“惠泽”民生
“要把普法宣传作为推进公安工作的重要一环,要运用好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等‘指尖警务’,开展线上全方位普法宣传的同时,各部门要积极向各级传媒机构投稿,做好‘110宣传日’‘国际禁毒日’等专题宣传活动,到集镇、广场、学校等场所,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展板讲解等形式,围绕打击网络电信新型犯罪、扫黑除恶和安全防范等社会公众广为关注的方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副校长要上好‘开学第一堂法治课’,要积极开展‘民警进村入户送法’等行动……”锦屏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作维在2023年初全县公安工作部署会上强调。
今年8月1日,锦屏县公安局敦寨派出所接到辖区亮司村曾姓群众报警称:自家农田里的鱼被毒死。接到报警后,敦寨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调查后得知,7月31日亮司村稻谷种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曾姓群众家的稻田边处进行农药喷洒。曾姓群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8月1日上午放水经过农药喷洒地流入自家田中,造成田中的鱼被毒死。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耐心地与双方沟通消除他们的抵触情绪,然后明之以法、析之以理、动之以情,从企业经营发展与农户生产生活的角度推动双方形成一致意见。经过半小时协商后,双方达成协议。“敦寨派出所通过以案普法不但及时化解了我们企业与农户的矛盾,同时增强了我们学法、守法、用法,强化风险防范,堵塞漏洞隐患,还增进了我们公司与农户之间的沟通协作。”事后亮司村稻谷种子公司的负责人笑着说。
据统计,2023年以来,锦屏县公安局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79起,通过法理结合第一时间成功化解881起,占总排查数的5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