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最高检部署“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对司法为民提出了新要求。黔西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以“四大检察”协同并进的方式,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案件,将法治的“力度”精准转化为民生的“温度”,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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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不遗余力。据统计,自“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刑检部门已办理涉嫌民生案件57件,其中成功为农民工讨回欠薪超过20万元。在民事领域,检察院更是积极支持起诉,帮助25名农民工追回了15.62万元的劳动报酬。
值得一提的是,检察院在处理刘某杰追索抚养费一案中展现出的温情与决心。今年初,林泉镇清塘村留守未成年人刘某杰起诉其父亲刘某军,向其父追索抚养费案件中,黔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调查核实后决定支持起诉。
原来,刘某杰刚出生两个月,其母亲与父亲刘某军发生口角后离家出走,去向不明。刘某军将年幼的刘某杰交给其祖父母抚养,自己则外出务工。
多年来,刘某杰生活以及读书费用均由祖父母承担,而刘某军一直未寄过钱给刘某杰。直至2023年9月,其祖母过世,祖父已70多岁高龄,再也无力抚养刘某杰。刘某杰因经济困难一度辍学,因成绩优异,学校联系清塘村村委会帮助,才返校继续读书。村委会也多次联系其父刘某军履行抚养义务,但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为了维护未成年人刘某杰的合法权益,其叔叔刘某江作为委托代理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支持起诉申请。
在支持起诉中,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在维护弱势群体民事权益方面的特殊作用,从诉讼的资源上确保当事人能以诉讼方式维护合法权益。同时,还要跟踪执行到位,防止出现程序空转的法律白条。
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但对于那些诉讼能力偏弱的当事人,为生活、为权益举起一纸诉状,并非易事。支持起诉,让法律升温,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对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不便起诉的特殊群体,以支持起诉的方式给予坚定、有力的支持。
生态保护:共筑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防线
“今天增殖放流有草鱼、鲫鱼和花鲢鱼三个品种,才放了一部分,我们要持续跟踪,将所罚鱼苗一尾全数放入湖中!”放完鱼苗后检察干警对现场的群众说。
4月11日,黔西市人民检察院携手黔西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到五里乡洪家渡水库(又称吱嘎阿鲁湖,属乌江支流)边,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增殖放流活动”。
事情还要从2016年10月说起,原来被告人邓某某以捕鱼为业,在禁渔期,仍然使用渔船渔网在吱嘎阿鲁湖非法捕鱼出售获利,其妻子、家人刘某刚、邓某源也参与进来。
2023年11月10日凌晨,邓某某一家前往吱嘎阿鲁湖撒网捕鱼。他们在回家途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缴获鱼网两铺、制氧机一台、销售清单四份以及非法捕捞的水产品713.7斤,价值高达9215元。邓某某等四人的行为不仅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更对乌江流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害。因此,四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当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资金或购买等值鱼苗进行增殖放流。
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围绕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形成打击乌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坚持加强与市河长办协作配合,及时了解乌江流域水生态、水污染情况,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监督,形成水环境综合整治合力。
同时,黔西市、清镇市、修文县、织金县四地检察机关针对乌江流域(洪家渡至六广河段)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共同制定《关于开展乌江流域(洪家渡至六广河段)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协作意见》,开展大联合执法、联合整顿、联合监督。据悉,今年以来,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1件1人,起诉1件3人。
黔西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创新检察机关之间、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生态治理协作机制,将生态检察一体化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治理的效能提升,强化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持续推动“检护民生”专项工作,实现打击与预防、监督与支持、惩治与修复并重的生态治理新格局。
促进和谐:写好结案后半篇“文章”
“我们一家非常感谢检察院对孩子的生活、教育和心理等方面的全面照顾,真的很感谢。”2月21日,杨某琴对从黔西赶到大方来看望孩子的检察干警刘帝华感动地说。
该案是黔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杨某琴的丈夫杨某兵涉嫌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向黔西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杨某兵被黔西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后,黔西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协调多家单位部门,为涉案杨某琴一家人解决了生活、就业以及孩子的教育等后顾之忧。
今年以来,黔西市人民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为抓手,坚持人民至上,积极与人社、民政等部门沟通协作,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民利检察监督案件,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升监督和保护民生民利方面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大涉案特殊群体司法救助力度和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力度,形成“行政+司法”相互补充、共为共治的良好局面,实现“处罚+预防犯罪和警示+教育民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时,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理念,将经济救助、心理疏导与宣传教育等相结合,解决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重拾生活的信心。黔西市人民检察院还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接访制度,对每一位来访群众开展好接待工作,耐心地进行释法说理,做好思想上的疏导劝解,避免因超期答复和不规范答复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
据悉,今年上半年以来,黔西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共计46件次,其中来访10件次,来信27件次,网络信访咨询9件次,均全部按规定进行程序性回复和答复。受理司法救助13件18人,预计发放救助金25.1万元,其中2件已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