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雨季,河道里的游乐设施都会被洪水淹没,不仅影响行洪安全,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早应该拆除了。”近日,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水利厅以及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水务局、河长办等单位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松桃自治县县城世昌广场外侧松江河河道滩地,开展河道违法建设行为整改验收工作,当地群众对拆除违建游乐设施及硬化物的做法十分认可。
游乐设施隐藏重大安全隐患
松江河是松桃自治县的母亲河,在流经县城主城区世昌广场外侧区域时形成一个大U形河道滩地。2021年4月,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中发现,从2009年开始,一些经营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将前述河道滩地平场、硬化后,擅自修建、设置碰碰车、海盗船等游乐设施,游乐设施常被河水淹没,存在严重的漏电安全风险。当年就发生过一起游乐设施漏电致人死亡的安全事故。
违法设施清理前被占用的河道
据调查,2013年以来,该县政府曾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清障拆除工作,但因各种压力不了了之,最后导致违法修建游乐设施经营点逐步发展到60余家,河道被侵占面积约1.3万平方米,违法状态和安全隐患长期持续,成为困扰当地安全治理的顽疾。
面对这个困扰当地十余年的安全治理难题,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分析研判认为,违法侵占河道修建游乐设施的行为,是相关主管部门长期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所致,应当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办理。
精准监督破解系统治理难题
“检察机关如何确定适格的监督对象,确保法律监督的精准性,是破解该治理难题的关键。”办案检察官说。
此案中,在河道上违法建设的行为属于水事违法行为,应当由法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为县水务部门)监管。但是,松桃自治县在2019年机构改革时,将县水务局违反城市河道管理的相关行政处罚权划归城市管理局,将河道清障队调整设置到县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考虑到相关行政机关存在部分职能重叠、界限不清等执法监管现实问题,2021年4月,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江口县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专家和行政机关代表、群众代表等参加,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会上,该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等行政机关均认为自己无城市河道监管职责。
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经过深入分析,通过向当地党委、人大请示报告、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汇报、与相关行政机关反复沟通协商、听取专家意见等方式,决定按照“专管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选择一个主责机关作为监督对象,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协同整改。最终,该院决定将县水务局列为监督对象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5月8日,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水务局公开送达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查处侵占河道违法建设的行为。同年7月2日,该县水务局回复称已依法全面履职。随后的几个月里,检察官多次实地现场回访,发现原来的游乐设施不仅未拆除,还新增了几处,县水务局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2021年12月,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集中管辖地江口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22年7月,江口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松桃自治县水务局怠于履职行为违法,责令其依法查处侵占河道违法建设行为。松桃自治县水务局提出上诉。2022年12月,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持续跟进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二审裁定生效了,但松桃自治县水务局迟迟没有依法查处上述水事违法行为,违法状态及安全隐患仍在持续。此外,检察官了解到,涉案经营者中有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有的经营者因为不理解还打算信访。就此,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书面报告县委、人大,并向上级检察院汇报,争取指导支持。
2023年5月,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自治县三级检察院在松桃开展“安全生产守夜人”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现场“回头看”工作,与松桃自治县委、县政府及水务、应急等相关部门举行专题座谈会,指导、督促问题整改。
随后,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与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致函市河长办,建议联合督办并上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省水利厅对该案挂牌督办。最终,松桃自治县委、县政府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河道修复方案,统筹推进拆除和修复工作。
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公益诉讼+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诉后跟进监督工作机制,通过联合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与县人大、县政协融合监督,督促县水务局依法履职整改。此外,该院与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多次联合集中接访涉案经营者,通过宣读判决书、解读法律法规开展释法说理。对违法抗阻清障拆除工作的经营者,依法处理;对自愿配合搬迁的经营者,由政府重新规划场地,妥善安置游乐设施经营点;对特殊群体等存在实际困难的部分经营者,妥善安置再就业。
截至2023年11月底,违法修建的游乐设施及硬化物已全部被拆除清理,县水务局修复河道约1.3万平方米,涉案安全隐患已完全消除。
违法设施清理后的河道
据悉,松桃自治县水务局以此案为契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松江河水事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违法占用河道等情况,共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5件,拆除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种植物1.9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