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顺市检察机关结合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聚焦为民解难、为党分忧工作重点,把“三坚持”工作模式贯穿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过程,切实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做到事心双解。2023年以来,安顺市检察机关收到上级机关交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0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化解,化解率100%。
坚持党建引导 化解案件有力度
安顺市检察机关坚持有效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构建“党建+信访”化解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政法信访“大走访”活动,构建法治宣传、纠纷调处、信访化解多元化立体式纠纷预防化解体系。
党员干警主动上门走访,将检察服务搬到群众家门口。结合《信访工作条例》颁布一周年、国际三八劳动妇女节等节点,安顺市检察干警深入群众身边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排查化解作为走访的重要措施,摸清涉法涉诉案件底数,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上下联动释法说理。安顺市检察机关针对边远地区、相邻矛盾纠纷等重点,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党支部开展联合上门听证,同时积极邀请优秀党员律师,优秀党员听证员等参与听证,目前全市检察机已开展上门听证54件,经上门听证后案件化解率达82%。
压实工作责任,纳入重点考核内容。安顺市检察机关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纳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对于工作落实不力、办案不规范等问题引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全市检察机关通过上述工作举措从源头上控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上升量,真正做到“控变量,减增量”工作要求。
坚持合力化“访” 压实责任有强度
安顺市检察机关实施“首办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强化包案领导责任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推动案件化解。坚持“办信访就是办案”理念,通过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批办或直接处理群众信访件等,有效落实好领导化解、包保稳控的责任。2023年,安顺市检察机关收到上级机关交办的20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除了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亲自包案办理,所涉及每个县(区)检察院,均由院领导包案办理。检察长带头处理并办理信访案件,充分体现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削弱案件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如朱某某涉法涉诉信访案,该案信访人朱某某因不服法院生效民事判决,在经过检察机关民事监督程序没有支持后,频繁向上级检察院邮寄信访材料,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该案件后,再次审查原案办理情况,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形成一致意见,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征求信访人同意后,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到其所住地关岭自治县,并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针对其仍不服民事判决多次对信访人释法说理,介绍检察机关审查情况,最终信访人表示满意。
加强外部沟通协作,形成化解合力。安顺市检察机关积极向同级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依托同级信访联席办工作机制,将诉讼救济途径已完毕,信访人仍然不服的信访事项,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转为一般信访事项导入信访部门办理。如紫云自治县向某某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访人与属地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经过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再审、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审查,信访人的法律救济途径已完毕,故向政法委请示汇报后,将案件导入一般信访事项办理化解。
坚持以效为重 解民之困有速度
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办理,越是千头万绪越要做到及时接收、依法处理。安顺市检察机关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今年以来,已收到群众信访703件,按照“应回尽回、能回尽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群众信访接收、回复、办理和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回复率达100%,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有效提升初防化解质效。
安顺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源头治理,巩固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检察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以多元化解方式推动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做到群众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释法说理到位,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源头解决信访态势“倒三角”问题,让来访群众“只跑一次腿”。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蔡某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信访人对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服,一方面检察机关向信访人说明在案证据情况,解开信访人法结,另一方面责令对方向信访人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最终该案件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开信访人事结,该案件在信访人反映的十个工作日内就得到有效解决,取得“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后,安顺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有解思维、优解思维,在发现新问题中集中民意,在研究新情况中汇聚民智,在解决新矛盾中凝聚民心,积极构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常态化解机制,用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更实举措,高质量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零、化解率最大化,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顺、法治安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