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施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残障人士作为城市居民的一项权利,是帮助他们回归正常化生活的重要保障。而残疾人权益保障作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益诉讼检察探索的一个重点领域。
近年来,六盘水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为特殊群体享有公平均等机会、更好融入社会生活保驾护航,也为城市文明水平提升作出检察贡献。
别让在建工程挡了盲道
2022年3月,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中交某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承建贵州盘兴能投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时,违规占用盲道,擅自铺设横跨盲道的水泥斜坡路面,给视障残疾人出行造成严重安全隐患。获悉这一线索后,该院立即开展调查,经查明案件事实,厘清行政机关的法定监管职责。当月16日,该院向盘州市综合执法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城市道路管理职责,及时对中交某工程局有限公司破坏人行横道、盲道的行为进行处理。
盘州市综合执法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督促相关单位对破坏的盲道进行恢复治理。为推动溯源治理,盘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盘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与盘州市综合执法局召开圆桌会议,对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违规占用盲道,造成残疾人出行安全的问题进行磋商座谈,以个案推动专项整治,促成盘州市综合执法局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破坏盲道问题开展全面清查专项整治。
经对盘州市27个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全面清查专项整治,排查出3家建设工程项目违规占用盲道,目前已全部整改。
让红绿灯“开口说话”
近年来,六盘水市检察机关不断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监督对象也从“已造成公益损害的”拓展到“损害还没发生但存在损害公益重大风险的”,通过诉前磋商、圆桌会议、检察建议等方式能动履职,加强预防性公益诉讼,不断推动从源头解决公益损害问题,用最小的治理成本实现最精准的风险防控,防患于未然。
声音对于视障人士尤为重要,有了针对性的声音提示,能够让视障人士过马路更加安全、放心。
2023年1月31日,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水城区辖区内交通信号灯中有部分未安装交通信号过街声响提示装置,造成视障人士过街通行不便,损害残疾人合法权益,同时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为充分论证中心城区缺乏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对视障人士出行带来的障碍。水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水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就斑马线交通信号过街声响提示装置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与会听证员一致认为斑马线未安装过街声响提示装置或装置损坏未及时更换影响了视障人士过街通行,存在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听证会后,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六盘水市水城某局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交通管理职责,及时安装、修复和完善辖区斑马线交通信号设施无障碍服务功能,满足视障人士过街通行需要。
随后,水城某局对全区66处斑马线交通信号灯进行排查,新增18处斑马线过街声响提示装置,更换修复6处斑马线过街声响提示装置。智能过街声响提示装置的投入使用,为残障人士解决了出行难题,也让群众更多地了解了无障碍设施的重要性。
健全机制为残障人士“撑腰”
健全人抬腿就能迈过的一级台阶,却是横亘在残障人士面前一道难以逾越的坎。健全人每天通过的交通路口,却成了阻碍残障人士出行的难关。六盘水市检察机关聚焦残障人士出行便利,坚持依法能动全面履职,督促协同行政机关以点带面提升辖区无障碍综合出行环境,以个案推动专项整治,推动构建长效机制,全力为残障人士营造安全便利的出行环境,切实保障残障人士合法权益。
2022年4月,盘州市人民检察院与盘州市残障人士联合会联合制定了《共同推进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公益保护协作机制》,就公益诉讼线索移送、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普法宣传等方面建章立制,切实增强残障人士权益保障合力。
2023年3月,水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残联共同会签了《关于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实施意见(试行)》。
实际上,存在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并不限于特定群体,意外受伤者可能存在暂时性的无障碍需求,身体功能衰退的老人可能存在长期性的无障碍需求,提重物者、推婴儿车的成年人也可能存在情境性的无障碍需求。对于这些人群,往往只能被动接受外在环境的支持,或者忍受外在环境的不支持,而一个平坡的建筑入口,一个可以调节字体大小的电子终端,一个有语音提醒的过街装置,就可以让“盲人”不再“行路难”、让“轮椅”不再“被阻断”、让“信息”不再“有时差”。
“当然,无障碍设施绝不是有了就好,要设身处地真为老年人和残障人士考虑,消除看得见的障碍、改善看不见的障碍,公益诉讼检察永远在路上。”六盘水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