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传莉,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省管专家和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是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宝钢优秀教师”“贵州省高等教育教学名师”“贵州省普通高校本科‘金师’”等荣誉称号。
带领贵州大学法学院跻身国内主流法学院校之列,先后获批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法学本科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教育部“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省级示范性专业、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尤其是带领贵大法学学科在2018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实现了贵州省法学教育的历史性突破。
作为贵州法学学科的领军人才,具有深厚的理论素养和突出的创新能力。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等重点项目30余项;在《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相关科研成果荣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类一等奖。
践行知行合一,受聘担任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等;主持《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大数据应用与发展条例(草案)》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作为《民法典》宣讲的首席专家,宣讲60余场次,足迹遍布机关、企事业单位,传播民法理念和法治精神。
三尺讲台,一方校园,一片丹心,一肩道义。冷传莉教授深耕教坛三十年,在推进我省法学教育、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法治思想、传播法治理念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