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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刘朝毅

2021年12月28日
来源: 天眼新闻


  刘朝毅,仡佬族,1982年出生,现任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一级主任科员。2015年底担任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总联络员以来,在有关单位和领导同事的关心支持下,他积极发挥作用,推动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和法治贵州建设取得系列成效。


  刘朝毅坚持以法治推动改革发展,在创建工作中,坚持多方联动,杜绝了一项超越地方立法权限的计划,保障创建工作始终于法有据。推动毕节市出台8部地方性法律法规,终止一部跨行政区划地方性立法,推动毕节走向“规则之治”“环境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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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紧密联系群众,细微之处彰显法治精神。经常深入基层群众,指导纠正了“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等法治问题,着力推动毕节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实现毕节“平安之治”“依法而治”全面跨越,毕节群众安全感由创建前96.02%提升到99.35%。


  他立足协调联动,倾力开展法治创建帮扶。积极推动法治毕节创建联席办运转,确保333项创建任务压茬推进,形成60多项经验亮点。创建工作获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动全省掀起地方法治创建热潮。


  投身法治贵州,积极贡献才智力量。他完成多篇法治领域高质量调研报告服务领导决策;在法治毕节创建实践基础上,他建言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规定、建议将“大方县十户联防”经验升华为全省“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措施,推动将“使用公勺公筷”修改写入《贵州省文明促进条例》、参与制定“贵州健康码”社会面防疫措施等。


刘朝毅,仡佬族,1982年出生,现任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一级主任科员。2015年底担任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总联络员以来,在有关单位和领导同事的关心支持下,他积极发挥作用,推动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和法治贵州建设取得系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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