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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干戈于诉前 止纷争于庭外——贵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动化解群众揪心事

来源: 贵州法治报 2024年01月14日

  医疗纠纷专业性强、成因复杂、与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实践中,医疗纠纷的责任认定、人身损害程度等往往需要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客观上导致医疗纠纷化解周期长、诉讼成本高。


  贵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贵阳市医调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回访3个关键节点,化干戈于诉前、止纷争于庭外,及时将医疗纠纷化解在矛盾开始时,形成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特色。


  贵阳市医调委自2016年成立以来,共调解纠纷930余件,成功率95%以上。两次荣获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2023年分别入选贵州省第一批“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和贵阳贵安第一批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不收费用 致力源头防范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实施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行为而引发的争议。


  发生医疗纠纷时,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医患双方可以通过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


  “相较行政调解及诉讼,人民调解具有快捷便利、公信力较高及专业性较强等优势,并以相对柔性的方式解决纠纷,能减少医患对抗,促进医患和谐。”贵阳市医调委主任王丹认为。


  2022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贵州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明确,医患双方分歧较大或者患方索赔数额较高的,鼓励双方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解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得收取费用。


  针对从卫健部门、信访部门、市长热线等转来及当事人主动寻求帮助的医疗纠纷,贵阳市医调委及时稳定家属情绪,避免患方因一时冲动扰乱医疗秩序,引发严重后果,并积极对接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突出调解优势,对纠纷易发多发医院及科室及时预警,宣讲政策法规,让群众了解调解、选择调解。


  医疗纠纷调解中,原始票据是开展调解工作的重要证据。王丹建议,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首先要封存和复制病历资料,然后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医院是否可能存在问题,再通过法律咨询进行判断。如确有疑问,可申请人民调解或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处理,如协商不成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时,可围绕实施诊疗行为有无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患者损伤残疾程度、医疗产品是否有缺陷以及该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的大小等作为鉴定事项。


  不和稀泥 保障群众权益


  2023年12月27日,贵阳市修文县李明(化名)夫妻俩拿着锦旗、抱着鲜花,来到贵阳市医调委。一见到王丹,李明就激动地说:“感谢王主任秉公调解,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为之前说的不当话语道歉,请一定收下!”


  “您的心意我们收下了,但我们是免费调解,不能收取任何礼物。”王丹回复。


  看着锦旗上金灿灿的字——“致敬贵阳市医疗调解委员会,及时为市民解难排忧”,想到这宗坎坷的案件终于有了圆满收尾,王丹内心满是温暖。


  2022年8月,李明夫妻前往贵州某医院进行全新技术防输卵管通而不畅、粘连堵塞手术,医院承诺不会失败。


  术后,李明夫妻经一年备孕后仍未孕,多次前往三甲以上公立医院检查,结果为“输卵管双侧通而不畅、粘连堵塞中轻度”,遂以手术失败造成经济、精神上的损害要求赔偿,但与医院沟通不畅。


  2023年10月20日,贵阳市医调委受理后,于2023年10月至12月间3次组织医患双方公开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医调委作为第三方,往往最受信任,因为医调委不和任何一方存在利益关系。对医院,可以用专业知识说服;对患者,可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该医院相关负责人说,医调委提出的专业意见指出了医院的不足,为规范管理秩序、弥补漏洞提供了重要支撑。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基于专业。”王丹深知,无论是平衡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还是通过质证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都离不开专业知识。


  对于医疗纠纷中的专业医学、法学问题,贵阳市医调委聘请权威专家予以咨询或者提请鉴定,做到专家能够讲得清楚、调解员能够清晰梳理、患方疑问听得明白、医方责任能够明确,让医患双方都能感觉到公平合理。截至目前,贵阳市医调委“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库”拥有专家30余人。


  事后回访 提升服务质量


  为不断提升医疗纠纷调解水平,贵阳市医调委还建立了回访制度,对结案案件的调解满意度、问题、建议等进行回访,广泛听取医患双方的意见,提升服务质量。


  2023年11月15日,贵阳市医调委就之前调解的一起纠纷进行了回访,确保协议履行到位。


  2023年3月27日,唐宇(化名)因腰部骨裂疼痛到贵阳某医院就诊。医院告知其腰部神经被压迫,建议选择腰部骨裂和水泥胶混合手术治疗。


  术后,唐宇腰部以下包括双腿剧烈疼痛,需以麻醉药物缓解,经再次就诊协商进行第二次手术,费用由医院承担。


  第二次手术后,唐宇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要求赔偿,医院认为唐宇所提诉求太高,发生纠纷。


  贵阳市医调委受理后,于2023年9月至11月3次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人员耐心讲解法律法规,依法计算赔偿金额,最终双方达成调解。


  “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医调委,依托专业机构给出的鉴定结果,为处理医患纠纷提供了参考,并为医院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起到了提醒警示作用。”据该医院医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只要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医院很快就会履行协议。


  “医疗纠纷调解成功后,若医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向患方支付赔偿费用,还需向患方支付违约金。”王丹说。


  贵阳市医调委始终坚持案件事后关注、专案专访、定期回访协议履行情况,了解医方是否按照约定日期进行赔付,患方是否按照协议内容积极配合医方完善出院结算程序、鉴定程序、诉讼程序等,尽量避免调解后案件不履行、患方反复缠访甚至获得赔偿后又提起诉讼,让化解纠纷实现闭环管理。


  “经回访,我们调解成功案件履行率100%,没有一起反悔事件。”说到此,王丹笑容满面。


  未来,贵阳市医调委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导医患双方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创新、升级奠定坚实基础,最大限度把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筑牢社会和谐堤坝。

赵中行
编辑 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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