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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调解+普法”化纠纷护平安

来源: 贵州法治报 2023年09月21日

  今年以来,丹寨县紧紧围绕“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和美城乡法治教育普及行动,以多元解纷为抓手,找准群众法治服务需求,聚焦过程普法释法,通过解决一批矛盾纠纷,让群众记住一些法律法规,促进普法工作具体化、精准化、实效化。


  法治“典”亮生活


  “前不久我们两个吵架,我老婆一气之下就跑去打工了,电话不接、家不回,连孩子也不管,希望你们工作人员能帮我们调解一下。”8月30日,丹寨县排调镇村民李某一脸惆怅地来到排调镇司法所寻求帮助。


  接到调解申请后,排调镇司法所第一时间成立调解工作组,分头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找准矛盾症结,搜集《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准备就绪即组织方进行调解。


  起初,双方各执一词,争得面红耳赤,在调解员的巧妙引导下,两人逐渐释怀,学会了换位思考,开始检视自己并尝试理解对方。借此机会,调解员组织双方共同学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关内容,让当事人通过对照自身境况,加深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和记忆。


  通过调解与学习,李某夫妇最终冰释前嫌,表示今后一定努力过好日子,学好法律、护好家庭。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分手后双方各自生活,互不干扰,双方都不能在网上发布对方照片、信息等,如有一方违反协议私自在网上发布侵犯他人权益的信息,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7月28日,梁某某与吴某某在丹寨县龙泉镇综治中心调解室签订调解协议,为已结束的恋情画上了和平的句号。


  故事回到今年6月。梁某某(男)与吴某某(女)及第三人因为感情纠纷问题发生争吵,并报警处置。梁某某称,在与吴某某共处期间,女方以各种理由向男方索要钱财共计约6万余元。后经派出所民警调处,女方吴某某同意返还男方梁某某微信转账5000元,其余资金因无转账和流转痕迹无法证实,女方不予退返。


  梁某某多次向女方追问无果后,因气愤不过,便于7月10日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不当言论。经派出所和乡镇平安办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法治警示教育后,才删除发布的视频消除影响。


  为避免该婚恋纠纷进一步恶化升级,衍生更多社会治安问题,在丹寨县综治中心牵头下,双方户籍所在地和务工所在地平安办再次组织二人进行调解,并进一步开展普法教育和警示教育。经过调解,双方提出的诉求和要求顺利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员的见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二人表示,以后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学会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争做守法公民。


  法中有情修复邻里关系


  今年4月,丹寨县兴仁镇乌地村村民陆某甲向正在开展党政机关大走访活动的工作人员反映:自己打理几十年之久并出资修建了防洪堤坝的土地,却被陆某乙以此地紧靠自己的田土为由占为己有,心中愤愤不平。原本相亲相近的两家人从此结仇生怨。


  为及时化解这一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兴仁镇平安办联合司法所、乌地村委人员到争议地现场组织双方调解。在听取双方对争议点的陈述后,确定该地未有权证归属。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应该属于国家所有。《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土地年满20年的,应该视为使用者所有。根据二人所述,陆某甲已使用超过20年,但陆某乙管理使用仅为2年,按照规定,该地应该为陆某甲所使用。


  讲完了律法讲情理,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通过调解员专业耐心的释法析理后,两人逐渐消了怨气,同意调解结果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两家恩怨得以圆满化解,法治意识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今年以来,丹寨县司法部门累计组织调解乡村矛盾纠纷463件,调解成功450件,精准普法惠及当事人及周边群众3000余人。百姓生活,处处有法。在下步工作中,丹寨县将进一步探索多元解纷机制,把法治教育与纠纷调处深度融合,让法治保障更好地服务群众生活,让普法宣传听得懂、看得见、摸得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建设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王开艳 廖尚海
编辑 杨阳
调解;丹寨县;法律法规;法治;普法;当事人;法治教育;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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