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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解民忧 案结事了促和解

来源: 法制生活报 2023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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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不辞辛劳,不仅为我的当事人要回了借款,还挽回了当事人的友情,太感谢你们了。”3月20日上午,黔西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维正在忙着调解案件,忽然听到大厅里传来一阵躁动。原来是他们之前调解成功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高某某委托她的律师,给调解委员会送来了一面印有“为民解忧维护公平”八个字的锦旗,以此表达她对调解人员的诚挚谢意。


  据介绍,2021年12月1日,杨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高某某借款。高某某本着杨某某与自己是亲戚,随即通过微信转账7000元给杨某某,杨某某也在微信上回复了“收到借款7000元,感谢感谢”的话语。后来,高某某多次向杨某某主张还款,但杨某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最终,讨要无望的高某某只能将杨某某告上法院。2月8日,黔西市人民法院收到原告高某某的诉状,在征求原告意见后,原告同意进行诉前调解。随后,黔西市人民法院将案件推送至黔西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经阅卷后分析该案属于借贷关系成立的民间借贷案件。为了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黔西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将该案委派至调解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验丰富的黔西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最重要的是保持平衡、化解矛盾,理得清人情,讲得通道理,怎么做才能更符合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黔西市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负责人陈文新说,“调解的最终目的是‘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这就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价值所在。”


  调解员刘维拿到卷宗后,认真分析了案情,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但被告始终认为自己未出具借条给原告,且原告在新房装修期间委托被告进行管理,应该将装修管理的“工资”冲抵该笔借款等理由不同意归还借款。


  “你们之间的借贷事实是真实存在的,借钱还钱,天经地义,”刘维多次与被告沟通分析,“至于你说曾经帮助她管理新房子的装修,索要工资是另外的法律关系,一码归一码。”


  通过调解人员的不懈努力,3月15日,最终被告同意偿还原告7000元的借款,并表示不会向原告索要装修管理的工资。双方达成一致并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也进行了司法确认,这不仅帮助高某某要回了借款,同时也做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据悉,黔西市在重点行业领域成立了黔西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成10间在线调解室,目前共有人民调解员1695名,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工作,全面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现了纠纷化解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


徐明玉 陈清芸
编辑 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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