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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急难愁盼” 提升群众“三感”——毕节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来源: 法制生活报 2023年03月24日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执行工作安排部署,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2022年12月1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黔山雷暴”之毕节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通知》,定于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春节前在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自集中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毕节市两级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608件,执行到位金额6199.84万元,进行司法救助80人次,救助金额219.08万元。


  “外面天寒地冻的,法官还老远送钱过来,让我们安心过了个年!太感谢他们了!”在金沙县,当法官驱车60公里,把执行款送到申请人王某的手里时,王某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据了解,原告王某在被告煤矿公司上班,2021年1月,王某下班途经磅房处时,被李某驾驶的车辆撞倒在地。经诊断,王某右腿多处骨折,右小腿、右足部软组织损伤。后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核实后认定为工伤,经毕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九级。王某伤后找被告煤矿公司索赔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双方调解,确定被告煤矿公司于2022年10月前支付原告王某一次性伤残等补助金共计18万元,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该案原告因伤致残行动不便,金沙县人民法院启动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终于在腊月末的寒潮中,将该笔款项执行到位,随后,执行干警冒着寒风,驱车60公里赶往沙土镇红旗村王某家中,将18万元执行款送到王某手中,王某夫妇连声感谢,执行款的送达让他们在寒冬感受到了别样的温暖,安心过了新年。


  2020年,被执行人武某某、贵州某公司雇佣申请执行人张某等七人,在七星关区撒拉溪镇戈座村栽种树苗,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同时,未将相关劳务费用支付七名申请执行人。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七名农民工只得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因被执行人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支付义务,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七星关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涉民生案件“三优先”原则。立案次日,便将案件分配到执行法官手中,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全面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有效执结案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向其释法明理,通过大量努力,被执行人承诺,虽然自身困难,但会想尽一切办法在年前支付所欠七名农民工一半的工资,让大家过好年,剩余款项在年后三月份设法支付完毕。


  执行法官将此情况反馈后,七名农民工表示理解接受,并组织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为减轻他们的诉累,执行法官在收到执行款项后的次日,在执行局负责人的带领下,将执行案款送到撒拉溪镇戈座村,通过村委会办公室分别发放到七名农民工手中。虽然此批案件达成执行和解,但并未执行完毕,后续执行法官随时跟进案件,督促被执行人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剩余欠款。


  2023年1月17日、18日,春节前夕,在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下,金沙县人民法院、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分赴金沙县沙土镇红旗村,七星关区撒拉溪镇戈座村、海子街镇五十亩村,将王某某、周某某等人申请的涉民生执行案件共224060元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毕节市两级法院严格执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原则,切实做到财产查控必须彻底、惩戒措施必须到位、司法救助应救必救。通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快速执结一批涉农民工工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民生领域的执行案件,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司法救助一批涉民生案件当事人,最大限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毕节市两级法院还积极与人社局、财政局、保支办、民政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充分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涉农民工工资和其他涉民生案件的债权人及时实现权益。全面启用工资保证金,最大限度确保工资支付到位。同时,毕节市两级法院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整改,确保“两类账户”不因非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受到冻结和扣划。


王泽云
编辑 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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